andrew3688 wrote:
很簡單的邏輯?請問誰(恕刪)
若通報警察單位,警察也僅能到場勸說,並無強制力可制止;
若要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害或是損害賠償,則必須負起舉證責任,
除了證明身體健康確實有受到二手菸侵害外,也必須舉證該侵害與二手菸具有因果關係。
然一般實務上這類的案件並不容易勝訴的原因,正是因為舉證非常困難。
辣比洨腥 wrote:
我家大樓的廁所排風管(恕刪)
瘋子米虫 wrote:
不是不尊重癮君子住戶,而是做任何事時請將心比心,我們大樓公告 (浴廁請勿吸菸) 不知道貼幾年了,那些人一樣當作沒看到,不是在中庭方向陽台吸就是浴廁吸,煙囪效應上面的住戶就倒大楣。
人都是自私的~
再怎麼嚴法,總是有一堆鑽漏洞的人~何況是台灣的四不像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