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帥 wrote:基本上沒錯但是只要個人利益影響絕大多數人的利益那勢必就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這就是團體,這就是社會!!除非你住到偏遠山區,沒有左鄰右舍,那就沒人可以影響你了...(恕刪) 把那塊地拿來做公園真不錯符合公共利益又美觀市容犧牲38戶小小的權益換得周遭千千萬萬戶的利益 真是 讚
我前一陣子陪同土木技師工會的人去鑑定鄰房 ,跟建案週邊住戶聊過才知道 ,大多數人搞不清楚 "都更" 跟 "合建" 有合差別 ,01 有人講的頭頭是道 , 好像非都更不可市容才會美麗整潔 ,嫌房子爛不會自己找建商改建嗎 ?? 非要用都更的名義強姦鄰房不可嗎 ??說難聽一點 ,建商也是挑好賺的賺 ,一堆地主戶的老房子他也沒興趣跟這些人搞 ....看了那麼多的房子 ,我不客氣的說 , 台灣的市容髒亂是台灣人水準的問題 ,陽台外推 , 屋頂鐵皮屋只是基本的 ,連公共空間要整修都有一些人在囉哩囉嗦 , 怕吃虧怕花錢 ,鄰房看了幾十戶大概不到一成家裡是清潔整齊 , 沒有堆雜物的 ,人民水準差 ,蓋了新房子還是會有一堆貪小便宜的人會把居住空間搞醜 ,大家應該都有經驗 .....
大家在新聞上只有看到「王家」的可憐,那其他人呢?同意都更的人?政府花下去的錢是天上掉下來的嗎?如果「王家」十年、二十年都不搬,你會想幫同意都更的人付十、二十年的房租嗎?說難聽一點,其實也不用趕走在「文林苑」的釘子戶,只要房子一拆,釘子自然就掉了。說好聽一點,民主是人民的自由意志;說難聽一點,民主是現代人橫行的藉口。
2012-03-31 03:15 by 夜影2008話說過去,王家也不會去顧慮到其它36戶王家為何要去顧慮其他36戶?沒有王家2戶還是可以都更啊可以但是王家前面的道路地主另有其人你不參加得買下道路通行或者以後用飛的
fancis0830 wrote:大家在新聞上只有看到...(恕刪) 同意都更的人很可憐但這個可憐是自己造成的不能算到王家頭上要算也是要算到建商頭上同意都更就一定馬上要拆房子?不能等所有事情完備再拆?拆房子對現代科技很難?所以要早點拆?建商桶了樓子,拆掉了結果住戶只能住旅館怪王家?邏輯錯了吧!當初自己為何不讓建商都弄好了才拆房子?所以現在很可憐,要怪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