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和解, 因為你(妳)提不出證據說服法官, 甚至連 01 的嘴砲都說服不了
這說的真是太好了...連這些嘴砲都能抓到你的把柄...更別說那些認真蒐證的警察跟檢方了...
如果你在這都能變男變女...你有如何證明罵人的不是你...

karen.commerce.sydney wrote:
因為我用我的名字當主機名稱,
就是你打開無線,
搜尋後會有名字在上面,
你按下去會問你密碼
打完密碼就可以連線了.
我是用我的英文本名名字來取的.
目前還是這樣,我正在等待鄰居上來.
karen.commerce.sydney wrote:
我再次重申,
等事情告一段落我才會po出來,
目前告我的人我還不知道長得甚麼樣子.
請提供對我有幫助的資訊,
其他的就不必了,
如果對我本人這麼有興趣,
約個地方請我吃個飯吧,
順便幫我出個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