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會變凶宅!」 鄰居拒借道搶救 冷氣工墜樓不治

既然認為自己的價值觀正確不借道是正常也應該
那就用行動去實踐它捍衛該價值
現在就跟家人朋友表明
以後個人若有危難決不麻煩別人
若有需他人幫忙處如借道但會損及他人利益等情勢之可能
皆一律拒絕他人也不可責難於旁者
家人要尊重其個人自由意志
言行相對才是真價值真主張

自私自利者算盤一向打的很精
反正大眾也無法藉網路檢視其行為是否相符對等
自然可以出張嘴無底線擴大提利己主張並為應當
也沒人知道生活實際上它到底佔了社會與他人多少次便宜
多數就是這種人
想要的就全是應該
不要的就滿滿理由
其言語是非意義社會價值重點就只有"個人"而已
那些出口的各種理由就只是服務其"不為目的正當"之一項藉口
只要能安慰減除心理不安什麼東西都可以當成"正常"理由
從來就不是個人打從心底就遵從與秉持的"價值觀"在左右
單純為了正當化什麼也可以說
任何東西隨時都能當成它個人行為"準則"
但等它家人朋友甚至自己時就立刻變臉改口了
那時還管你茅不矛盾與個人價值是否衝突
利己就是對



此人於法評判確實無罪.



若論相由心生. 續而心生萬境.



此境謂之地獄.

INK. wrote:
此人於法評判確實無罪.



若論相由心生. 續而心生萬境.



此境謂之地獄.


無法評罪?呵呵

在美國,這可是二級謀殺

是台灣法律有問題

fedora wrote:
以現代醫學來講,除非...(恕刪)
微薇醺 wrote:
大家提到防火巷問題,好奇的查了一下@@


防火巷並非逃生用!法規已改做「防火隔間」

地界邊上如果要開窗,那麼就要距地界1公尺以上,才能開窗。防火巷的觀念就是這麼來的

要不然,你把窗戶拆了,用水泥牆填滿啊!這樣就只要保留蓋房子時,拆建築板模的空間就好

MiaMia0412 wrote:
從一些人回覆的內容來...(恕刪)


救人一命 勝造七級浮屠

那麼多人都說會借 只有少數人說不會

少數人的不合群 只會讓此樓越蓋越高

有時 沒有聲音是不錯的選擇
allianz623 wrote:



救人一...(恕刪)

唉!事情不是只有二分法,有的人對文字理解力好像很差;從頭到尾我講的是,當時還有一線生機會讓過
,說真的,他若是死了,讓道從家裡過有意義嗎?
你不介意,家人呢?你做的決定,後面家人若那個運勢不好或發生什麼事情,會不會牽拖你?!

又或者,網路上講講,誰又不知道他是誰,真的遇到事情,講會的真的做得到剩幾個?!
我是不會網路上嘴,講的出的做的到,然後一些人也要記得自己當初的承諾
對了,這時候應該要大聲的說,我一定全力配合,不管人死或活,才表示自己善良大度,我認真了

看樣子很多人不懂什麼是凶宅....

為什麼叫凶宅? 因為鬼魂不散,而去騷擾到活人,所以叫凶宅,
摔到後巷,不讓他過,如果因此導致送醫太慢而死亡,
那死者死後可能會去找騷擾該屋主,那他本來不是凶宅,反而會變凶宅啊....

相反的,如果屋主讓他過,不管當時狀況如何,就算他最後死了,
他有可能因為屋主的好心,而保佑屋主和他的子孫將來幸福...

Tokyo 胡 wrote:
唉!事情不是只有二分...(恕刪)


人性本善 我相信大家都會讓過的

因為事發突然 一般人當下是不會想到那多 什麼房價啊 家人啊等等.......

救人第一嘛

而會有讓不讓的問題 都是事後想太多所衍生出來的想法


討論一下的好處是 萬一啊萬一 下次發生在自己身上時 會想到上次發生時的:

人言可畏 還是讓一讓好了
有啊,屋主不是說了?

房價會跌!會不到一千萬!


這就是理由。


在不違法情況下,而在利益主導下,就別太期待人民的高道德高素養了~
terrybog wrote:
我同事今天也問了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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