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lion wrote:【惡行欺凌】第一篇...(恕刪) 辛苦你了 碰到這倒楣事給幾點法律建議吧1.邢事和民事都要告 如果不會處理 法院和立法委員、法扶都有免費法律諮詢,可以詢問告刑事讓他們背前科告民事可以讓他們財產被查封主要的目的都讓他們先停工再說你少告了工人(只告工頭?)等 建議告多點 這樣對方壓力才會大2.去台東政府檢舉 對方施工應該沒有裝修許可 對方會被罰款 而且會被下命停工3.統計自己的財產損失 準備上法院求償 還有確認自己的土地權狀4.對方這樣弄 就是要翻臉了 不用跟對方客氣了啦
不管對方怕不怕被告,樓主你的權益已經是被侵犯了。現在是一罪一罰的時代,我建議樓主不要和解。一條一條用刑法跟它算清楚,也不要給對方用錢和解。不然以後對方會以為樓主見錢好說話。樓主的損失要跟對方先用刑法算清楚給對方知道不是有錢好辦事。就算以後當鄰居也比較不會被看不起。(還沒搬遷入居就這樣吃定樓主了,以後還得了。)關於刑法公訴罪,樓主不用請律師,就可以告訴對方。只要樓主有證據心裡有底,在偵查庭上不和解,法庭上不和解。對就有的受了。基本上檢察官跟法官開庭都會勸雙方和解或移送調解會。我個人建議樓主不要。這是我開庭的經驗(法律規定被告不必罪己證,所以樓主證據一定要收集完善告的對方不要不要的。我在北部開刑事訴訟案的庭大約要告發三個月以後偵查庭,再來要等法院的法官開庭。東部就不清楚了。)不要和解,不要和解,不要和解,很重要。也不要以刑事逼民事收錢和解。
Wolflion wrote:mobile 01系统管理員就在没通知的情況下把二 三 四篇整合在第一篇 ...(恕刪) 小弟來01也有一段時間了,說實在管妹這樣做還真是第一次看過...不過樓主往好處想吧,也許是管妹想讓您的樓匯聚更多的人氣,新來的可以一次看到事情來龍去脈的全貌,原先就有關注個別篇的網友也就可以只追蹤一篇文章就好.建議您可以將原先的二三四篇的主文,全部複製貼上到本樓的第一篇.多開幾個視窗同步編輯就好, 應該不會花上太多時間.再次幫您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