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搞不好是建商得罪那農夫,農夫對付不了建商就找你們出氣。
請問這個田在什麼縣市啊?

有沒有可能是樓主買農地蓋了所謂的農舍?


有些老農夫對於這些豪華農舍很不爽的...
想請問白鷺鷥大:

您說地界上面開窗這樣的建照是不會過的?

可是我們這邊的狀況(社區), 跟鄰田相隔的都是一大片圍牆,每戶都從圍牆上面蓋了採光罩延伸到自己的屋子主體。

如果說地界開窗是違法的,那原先的一片圍牆,其實上方是空的啊?


有沒有這方面的相關規定可以參考的?


要拿錢解決我們不是沒想過,不過大家大概都被他們吵累了,現在變成以不變應萬變。


房子是買二手的,如果當初是買一手的,或許就不會這麼麻煩了.....

看過樓主的第一篇文, 感覺是你們社區侵犯了人家農夫的權益了。
樓主自己也寫蓋得太滿, 鐵絲也越過人家土地, 試想要是你自己土地被人這樣侵犯,您能接受?
我也是住鄉下,
也許是你們外來客毫不自覺消費了農夫的權益也說不定, 若真的蓋得滿滿的 , 又大喇喇的圍出鐵絲在人家土地上, 雖然當初是建商的設計, 也算是你們邊理虧。

上面好幾位樓友都說先去鑑界吧,真是如此,
該是你們請社區委員會負荊請罪,與人家協調錯誤的彌補才對吧 。

其實以現在的社會,凡事都要先根據法, 你有權利, 人家也有爭取他自己權益的權利, 先確認後,
再來討論後面的處理吧。
禿禿22 wrote:
看過樓主的第一篇文, 感覺是你們社區侵犯了人家農夫的權益了。
樓主自己也寫蓋得太滿, 鐵絲也越過人家土地, 試想要是你自己土地被人這樣侵犯,您能接受?
我也是住鄉下,
也許是你們外來客毫不自覺消費了農夫的權益也說不定, 若真的蓋得滿滿的 , 又大喇喇的圍出鐵絲在人家土地上, 雖然當初是建商的設計, 也算是你們邊理虧。

上面好幾位樓友都說先去鑑界吧,真是如此,
該是你們請社區委員會負荊請罪,與人家協調錯誤的彌補才對吧 。

其實以現在的社會,凡事都要先根據法, 你有權利, 人家也有爭取他自己權益的權利, 先確認後,
再來討論後面的處理吧。)


有道理
換個立場,請問版主家的土地願意被人侵犯嗎 ?
我想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爭應有的權益!
或許都是建商的錯,而農夫也不想讓外人佔便宜而已.
至於臭味問題,有待協調溝通!雙方都在氣頭上!

禿禿22 wrote:
看過樓主的第一篇文, 感覺是你們社區侵犯了人家農夫的權益了。
樓主自己也寫蓋得太滿, 鐵絲也越過人家土地, 試想要是你自己土地被人這樣侵犯,您能接受?
我也是住鄉下,
也許是你們外來客毫不自覺消費了農夫的權益也說不定, 若真的蓋得滿滿的 , 又大喇喇的圍出鐵絲在人家土地上, 雖然當初是建商的設計, 也算是你們邊理虧。

上面好幾位樓友都說先去鑑界吧,真是如此,
該是你們請社區委員會負荊請罪,與人家協調錯誤的彌補才對吧 。

其實以現在的社會,凡事都要先根據法, 你有權利, 人家也有爭取他自己權益的權利, 先確認後,
再來討論後面的處理吧。


鑑界+1
畢竟模泥兩可不是解決方案
scoma wrote:
地界上面開窗這樣的建照是不會過的?

有沒有這方面的相關規定可以參考的?
(恕刪)


原先我並不知道這些法規,但是親戚申請的建築建照(不只一件),都因為這條被駁回,要修改設計之後再次申請建照

現在網路搜尋一下,有可能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5條(條文來源),節錄如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70115

第 45 條 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臺。但外牆
或陽臺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一公尺以上時,或以不能透視之
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
三、同一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或同一幢建築物內相對部份之外牆開設門窗
、開口或陽臺,其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僅一面開設者
,其水平淨距離應在一公尺以上。但以不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
不在此限。
四、向鄰地或鄰幢建築物,或同一幢建築物內之相對部分,裝設廢氣排出
口,其距離境界線或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
五、建築物使用用途為 H-2、D-3、F-3、組者,外牆設置開啟式窗戶之窗
臺高度不得小於一‧一○公尺;十層以上不得小於一‧二○公尺。但
其鄰接露臺、陽臺、室外走廊、室外樓梯、室內天井,或設有符合本
編第三十八條規定之欄杆、依本編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設置之緊急進口
者,不在此限。
9527華安 wrote:
在地界上面是不能開窗的!!
通常有規定退縮多少才能開多大的窗喔.........(恕刪)

咦~我現在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喔.....
可否請熟識相關法律或規定的網友告知是出於哪裡的條文???感謝!!!
喔~上面有人回覆了....謝謝!!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