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專用,通常是1樓被建商騙了啦,那空地產權不能賣,建商只好賣約定,多少可以讓一樓好賣並賣貴一點,但賣貴不代表就擁有永久使用權.要看是否有全部住戶的授權合約.因那空地是全棟住戶共有,這種約定絕對必須全部住戶同意締約,並註明約定期限,應該是每位住戶都要有一份,沒有每位住戶都有合約或簽名的話,就是1樓被被建商耍了啦,那約定隨時可根據住戶投票更改的
james-bc wrote:那約定隨時可根據住戶投票更改的 還需要投票呀!! 再公共區域上面蓋違建, 不拆, 前提是住戶都同意,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憑甚不能拆? 買房子時候付的錢, 是付假的嗎? 老子不同意, 這跟投票有甚關係呢? 少數服從多數, 在這點上, 不適用吧!! 這是侵佔, 並非是公設該怎樣建立大家使用!!
我其實真的蠻好奇的, 我家也是新成屋, 當然理所當然也有管委會, 入住時也都有簽規約, 上面也明確規定是有專有部分給一樓住戶, 問題來了, 若干年後, 管委會和住戶可以推翻以前的約定, 把那些地給要回來嗎? 有可能嗎?建商並沒有給予其他住戶什麼好處, 但卻以專有地賣給了一樓的幾戶, 價錢怎麼談的我不清楚, 但有可能可以反悔嗎? 我也可以說建商沒有給我好處我為什麼要答應給他們專有?
查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吧…法令規定的很清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要取消約定專用必須取得該約定專用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才有效力另外,樓主的安全隱私問題應與約定專用及違建無關吧,即使將一樓外推屋頂拆除,也可能架梯子上來二樓建議分開處理,最簡單就是先報警備案,再尋找方式提告若要扯到約定專用及違建,那就不知要花多少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