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刁難新住戶(11/19新處理辦法)

kuhow wrote:
一皮天下無難事,你管他,就給他裝下去,只要沒有跟別人不一樣就好了。
有種他派人來把你裝好的東西拆掉!...(恕刪)



沒錯.......

你裝之後.....他有種來拆拆看..........要拆全部有裝的住戶都全部拆阿.......他才不敢呢
很多委員當久了.還以為他是執法者..........看到就想吐...

以前我也遇到類似問題........我鐵窗都訂好了(因為我看到別人也有裝)
當然懶得鳥他.......有種全部拆.......我就配合........
欺負我新住戶........試試看阿.......都住在同一大樓...相度耶對(台語).....

這種人就是怕壞人



假設你所有擺設和大部分住戶一樣,就不太需要理他,他若說要檢舉你,建議你可以跟他說所有跟我一樣的我也要通通檢舉,他若扣你錢,那就去告他,看的出你們的管委會有點誇張,說以前可以現在不行就知道這種管委會亂搞, 劃地為王.
有時候裝鐵窗的住戶是在管委會成立前就裝了,
要馬上拆嗎?
你是管理委員會的主委要這樣搞嗎?
唯一能做的是止血,
至於冷氣安裝的位置,如果能商量就商量吧,
誰叫以前的建物都是考慮窗型的?

沒給你公約,確實是總幹事的錯

但不要有"別人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的心態
有時還要看住戶大會決議才是
fox1016 wrote:
有時候裝鐵窗的住戶是...(恕刪)

一棟大樓

都花了

止血有用嗎?

代表這之前就是雜亂無章

要就全拆 不然限制後面的人不能裝

有點不公平
管委會的事情是很複雜的
總幹事擅闖的是您可以先警告他甚至跟他吵都沒關係,因為他是領薪水的
至於管委會的事
建議您先到各地的建管處有公寓大廈管理科先作諮詢會比較清楚
至於鄰居說會看到室外機,只要不違法您就別理他
鐵窗的部份要看清楚規約,看規約的核准日是什麼時候
如沒標註時間,基本上有裝的都是違規的,除非區大有同意不然要不准您裝的話就要所有人都拆
狠一點往違建科告那大家都倒霉,可以用此向管委會施壓
至於施工保證金只要規約是符合規定的,您要繳,只是要回來時您要留意公設不要損毀,
建議先把你會經過的公設先拍照,免的被栽贓,記得要發副本給管委會
總之多去問問公寓大廈管理科是很有效的
切記別失去理智
fox1016 wrote:
有時候裝鐵窗的住戶是...(恕刪)



這個大樓已經十幾年了...但那些東西不是十幾年前的東西!!用看也知道

管委會在第一年就成立了!! 我已經問過前屋主

我安裝了就馬上叫我拆...為何之前安裝的舊都不能拆!!這點實在是說不過去...這感覺就是欺負新住戶

冷氣我會更改....令人生氣的事!!事先問都沒有...裝了卻什麼都有
額外的費用是總幹事要負擔嗎?因為他瀆職...導致住戶的損失

別人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我並沒有這個心態!!只是希望不要一直強調,那是以前做的,現在做不可以!
大陸返鄉男子 wrote:
管委會的事情是很複雜...(恕刪)


總幹事的~~我會一筆一筆跟他算!要讓他知道...錢沒這麼好賺

大樓的公約沒標住時間...管委會有說,因為我們是舊大樓,在規範上不如新大樓來的完善,這點我們會做改進
我回答:可是你用新大樓的標準去看待住舊大樓的我,這時候又開始bala bala的...溫情攻勢!!

繳交保證金,尚未給我收據!! 目前正在要求給我單據

另外因為已經開始施工了,來不及拍照了! 同時就六樓也在施工,所以!若是到時候牽扯東牽扯西...我會看情況,該修復就該修復好。

我很理性...所以我一切要照規定走!! 也會要求其他住戶依照管會委規定,但不能只針對我


直接提告總幹事吧,
反正他不是大樓住戶,
頂多是保全公司將他調到其他大樓,
這樣管委會知道你不是軟土就不會在支歪了,
為何總有一些狗眼的人.....
正腐助大家吃萊豬,配核食, 用心涼苦。>>>>>>>>> 大馬女子來台讀書被姦殺,讓全世界看見台灣。
有些時候是看你的冷氣師傅願不願意做而已,其實分離式冷氣主機也可以安裝在窗型冷氣的台架上,只是施工比較麻煩而已,我就是這樣要求我的冷氣師傅這樣安裝,雖然粉麻煩,但是這也是一個可行的辦法,建議主也可當個意見參考看看.
管理條例4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五、...規約規定事項

依規約你不能裝,那其它住戶也就得拆(主委拿給你看的條文,應該規約一開始就規定了)
不過,直接舉發住戶似乎不妥

所以,還是請管委會去執行
否則可依條例48條規定
若管委會未執行第三十六條第五款之職務(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主委要被罰1000-5000元罰鍰,且可以連續罰


先跟主委溝通看看,不然就寄存證信函,準備向主管機關舉報了...




至於,行不行得通,我就不知道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