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681130 wrote:所以,我就依正當途徑向管委會申述幸好我們的管委會有出面處理又碰上不會推托的保全公司(在此推薦歐艾斯保全,處理的不錯)管委會的處理流程如下:拍照存證-->開單勸導-->再次通知-->申報主管機關正當管委會在次通知他違規時(他應該也知道下一步就申報主管機關了)那個爛人居然寫信給我太太的校長(我太太在中學教書)果真是天下事無奇不有惡人還先告狀 不是樓主先向管委會告狀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