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侵占私人土地的糾紛

我自己被處理的經驗
十幾年前長輩買的房子 相信建商未做過測量
結果十年後隔壁土地要蓋房子
前來斡旋 說我們佔了他們土地 其實蓋的時候他們就知道
建商當時只有告知後面有人佔了我們土地
因為只有一兩坪 也不想破壞感情沒處理
後來建商倒了 我們啞巴吃黃蓮
沒告人還威脅被告
對方先去申請鑑界 還有分層級
第一次好像申請鄉鎮級
後來又申請縣級的 較準
因為一開始 我們都有表示願意賠償
我們給他錢 其他戶被拆除 很慘 都拆到違建的廚房
先上協調委員會就好了 我們那時就協調成功了
不行在上法院
你有兩種選擇
一對方跟你買地 前題是 建蔽率要夠
二是直接要他拆還

黑色小老虎 wrote:
請問一下 我只知道鑑...(恕刪)


因對方認為鄉鎮地政測量不準 所以一路上到內政部
當時台中地院還是以內政部為準 所以很順利強制拆屋還地
雖浪費一些時間走法院 但權力是自己爭取來的 對方不還
告就對了

黑色小老虎 wrote:
鄰居侵占我家私人土地...(恕刪)


根據民法796 關於越界建築

對方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如鄰地所有人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

不得請求拆屋還地

但可以要求支付價金或買回

796-1,法院會衝量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利益免為一部或全部移去或變更

除非對方是"故意"逾越地界

以上





黑色小老虎 wrote:
鄰居侵占我家私人土地...(恕刪)


不裡他,他當做是應該的
搞他,又說我們不厚道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處理事情
不過就是依情~依理~依法

如果是我
土地很明確的知道那是你的
不需鑑界~
直接跟鄰居說~
抱歉你的房子蓋在我家的土地上
因為過一陣子
我要整地~可能會蓋房子
所以請你把地上物處理一下
這時請跟他約定好幾年幾月幾日前處理好
不然就由我們代為處理.....這句話很重要
最好能請里長一起去......有人證

如果鄰居耍賴
那就要來點-正常手段-走法律途徑
鑑界~存證信函-限期拆除~

如果土地的地界很清楚是你的
根本不需要走到法律途徑去
鄰居就是口頭告知
不要撕破臉
要撕破臉
其實對方也是理虧
但是真的不必走到這步田地
以和為貴~~是吧
fenyuanlo wrote:
除非對方是"故意"逾越地界

拆屋還地真的沒那麼簡單
你還要證明對方是"故意"逾越地界這條就夠頭大了
fenyuanlo wrote:
對方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如鄰地所有人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

不得請求拆屋還地

你既然認為對方是"故意"逾越地界
當時為何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阿
所以咧
要證明對方是"故意"逾越地界真的蠻困難的
這.....都要怪長輩不知道抗爭= =

那個時候剛好有事出遠門回家

等看到都蓋上去了

因為長輩認為要敦親睦鄰 大家互相 也就作罷!

但是後來發現 我們對人家好 人家似乎沒有相對等的回報

還一直處處找我們麻煩 所以才要討回來

尤其那個倒垃圾 真得很過分!好像當我們應該幫牠們收的.
當初我和對方打官司 多沒有樓上說得提出證明故意逾越
雙方多有請律師 而我勝訴也只不過3年內的事 所以沒這麼複雜
侵占就是不對 該還就是要還 沒得商量 只要樓主記住告拆屋還地就對了
當初我就是用這個告的 台中地院 請的是漢口路上的一家律師
法律是哪來用的 不是看的

黑色小老虎 wrote:
這.....都要怪長...(恕刪)


像這樣的鄰居 就該給個教訓 讓她知道台灣是有法律的
先去公所申請調解 給她一次機會 不聽馬上告
免得浪費更多時間 不要嫌跑法院麻煩 這是程序
先預祝你順利成功
佔多久了......法律有規定佔一定時間....15 or 20年要查一下....你就拿他沒皮條了....趕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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