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亂停車,造成出入不便,請問前輩有何解決之道?謝謝


kyeh001 wrote:
真的是有夠煩!鄰居自...(恕刪)


其實遇到這種事你已經提醒了就不需多言,像這種已經占用到車道,打電話給交警

拖個幾次自然就會不見了,不過你鄰居真的滿糟糕的,自己門口不停,停別人門口

台中文化路上有幾條巷子都是死巷,我朋友當初住的時候也是一堆車停路邊

搞得只剩下剛剛好一台車勉強可以過去,我朋友不爽就打電話給警察

沒多久就全部清空,之後那條巷子就再也沒有人敢停了!!

人就是這樣...你縱容他 他還以為自己沒錯!!

要魯的話請他去跟警察魯吧
等他車開出去~ 你就把你家的車移到那個位置去停!!

反正你可以停 我也可以停!!

Eddychiu wrote:
無解,除非搬家了,沒...(恕刪)


其實消防法規
就有一條巷道不得.停車.規定6米還是8米巷道忘了.
不須要紅線.

火燒很多次了..
為何不曉得.
其實你的車頭也佔馬路太大了吧
半斤八兩
樓主這個巷道算很大了

一堆六米巷

也是一堆人把車頭露出來 根本就不用過了

台灣人沒車位就是要亂停阿

馬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給車停的
版主自己停就好了

為何留給他停

停久了就變成你的了

台灣就是要用大絕招
劃紅線怎麼會是要住戶同意呢?應該是依標誌標線設置與繪製規則吧?
看樓主想怎麼玩而已,玩大一點就是大家都不要停,違建大家拆一拆,巷道淨空。
請里長來處理是折衷的做法,真的不行就劃紅線(巷道是有停車規範的)。參考 "停車格位與禁停標線之劃設原則"

1.路寬未滿│1.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
│線(設置│ 5 公尺,│ 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
│規則 168│ 雙邊劃設│ 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
│條) │ 。 │ 邊緣以30公分為度。[註]│
│ │2.路寬5-7│2.本標線柰止時間為每日上│
│ │ 公尺,單│ 午七時至夜間八時,如有│
│ │ 邊禁劃設│ 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
│ │ 。 │ 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
│ │3.路寬7-8│3.得配合設置禁止停車線標│
│ │ 公尺,單│ 誌(禁25),或黃色標字。│
│ │ 邊禁劃設│4.如欲禁止機車在道路兩旁│
│ │ 為原則,│ 之行人道上停放車輛時,│
│ │ 單行道除│ 須以「禁25」禁止停車標│
│ │ 外。
若紅線劃下去,就可以直接檢舉了,每二小時開一次單,汽車罰九百,但是騎樓也不能停車,退縮空間也有爭議喔
如果樓主鄰居肯把路邊的盆栽搬走,車子會靠路邊約 30cm, 是否對樓主車子出入有改善?

一般路邊會放這些盆栽的,都是拿來佔位的,既然他們一直都佔用車位,那也不需要盆栽了才是。
kyeh001 wrote:
真的是有夠煩!鄰居自...(恕刪)

用消防法去申請劃紅線阿 絕對不用經過住戶同意
三、四十五條第二項所稱之「法定空地、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及法定停車空間。」以及第七條第二款列示之「走廊或樓梯,通路或門廳,以及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依法均不得為專有部分。

消防通道有下列情形時,應劃設單邊或雙邊之紅色禁止臨時停車線
1未滿五點五公尺之道路,劃設雙邊禁停紅線。
2五點五公尺以上,未滿七點五公尺以上之道路,劃設單邊

消防法凌駕於所有法規 任何法規牴觸消防法都要被排除
一旦劃紅線 警察也也不用拖
消防通道 一次開單900元 可二小時開一次單 連續開罰

(里長還靠北跟我說要住戶同意才能畫紅線)我聽他再唱山歌咧
我家巷弄我就是這樣搞 現在大家都不用停



kyeh001 wrote:
真的是有夠煩!鄰居自...(恕刪)



插騎樓也違法

五十步笑百步

道德值和對方一樣

就只好互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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