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是否有權力 , 強制所有住戶安裝 E-Tag 車輛辨識系統 ?

退休老人 wrote:
老頭子路過,我住過...(恕刪)

任何未貼上(停車証)的汽車與機車,警衛必須禁止它進入社區停車場
這點個人存疑,未貼停車證,但若你有搖控器可進入停車場,警衛應該無權禁止

..除非受訪住戶同意,來訪者扣押証件換取臨停的(短暫停車証與車號),
..如它亂停沒停在指定臨停車號,警衛必須通知拖吊車移走此部車
這部份肯定錯誤,拖吊車根本不會理你,因為拖吊車不能拖私人車位,
你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存證後上法院提告,但不管是警察或拖吊車,都不能把停在私人車位的車拖走
就算這個私人車位的所有權人在場,也一樣無法拖走這台他人的車
這點我也覺得不合理,但台灣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你如果拖走他,你反而等著被告吧
這部份我們社區發生很多次了,無解


嚴格禁止沒有(停車証)的車子出現在停車場的原因
表示有不明人士在社區內四處走動,社區治安受威脅
住戶車位被不明人士霸占無法移開,住戶停車權益受損
任何住戶不配合治安措施,管委會有權力要求你賣屋搬家
管委會的權力沒這麼大,給你小鞋穿有可能,但要求你賣屋,不可能
小更正,他是可以要求,任何人都可以要求,反正只是口頭講,但完全沒有任何強制力,只是講爽的

我好奇的是
若配合社區的規定
你損失了什麼?

一張微波條碼是賣你幾千塊嗎?
社區裝了後
你會發現守衛工作真是爽
天天泡茶
因為接下來會公告 無證者,守衛不負責開門
還好有回報檢舉功能,拯救茺哥玻璃心
建議社區明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把相關條文訂進來,
要不然遇到樓主真的是灰不完,
大廈公寓管理條例授權社區住戶訂立公約,
只要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
住戶就有遵守的義務,
當然不遵守社區也不能拿樓主怎樣,
畢竟這不是公法性質!
社區品質的提升有賴住戶自發性的配合,如是而已!

cal636633 wrote:
版上熟悉社區運作及...(恕刪)


說白了~

你就是反遠東而已~

那....只要與遠東無關......

你還在那返哪一國的呢!!!

cal636633 wrote:
我是認為民主國家,多元社會, 國家都能尊重所有車主自由意志決定是否安裝 ETC , 為何社區不能相互尊重呢 ?


相互尊重? 樓主又是哪一點尊重社區多數了?

現在不就是擺明管你社區決議是什麼,老子就是不爽裝!請大家來配合我!

什麼叫「相互尊重」??自己打這些字不覺得好笑嗎?
skirmish wrote:
cal636633 ...(恕刪)


其實你可以單純的把這件事情當作是進入你們社區的一個通行證而已,只是這個通行證明採用的技術跟遠通電收的一Etag 是同一個技術罷了。你其實應該遵守社區相關的規範,不然這個社區的管理很難上軌道,因而你房子的價值會因此跌價,那你的損失會更多。

cal636633 wrote:
版上熟悉社區運作及...(恕刪)



ETC是利用ETAG+車牌辨識系統這種技術,來進行收費 ~

況且,你是機車,也沒有上國道給遠通賺的可能性 ....

可以不要那麼 為了反對而反對...好嘛
cal636633 wrote:
現在管委會不停施壓 ! 揚言於下月份 片面取消小弟經由合法程序取得租用的機車位 !...(恕刪)

關於這點,個人是覺得管委會應該無法取消機車位
畢竟機車位如版主所說,是合法程序取得的

但,同樣的,版主應該也無權要求管委會打開閘門讓版主進去
貴社區的系統,換個概念,就好像是閘門的搖控器或是感應卡
本來進入停車場就是靠搖控器或感應卡
若社區有明訂物業要幫車主開門,那你當然可以要求警衛幫你開門
但現在的狀況是,社區明訂要車主自行以感應卡和搖控器開門
你卻擺明就是不買,硬要警衛幫你開門
那管委會應該也可以不用理你吧

當然,個人是覺得這部份可能還要法院釐清
你若真的想要硬到底,那建議你告上法院,讓大家看看法院到底會怎麼判

是認為感應卡是屬車主必備
還是車位所有權人有權要管委會開閘門

若開版者願意上法院,還望到時候能把判決結果告訴大家,感謝~
我個人覺得如果社區打算以某種電子識別證管理出入
第一批發放應由公基金出資買給有權使用的人
算是一種新增的公設配備,如磁扣或感應器
之後如有遺失毀損就要自己花錢補發

社區固然可以自訂一些管理辦法
但也不能侵犯住戶的使用權利
用公基金買和自己買差異其實不大
羊毛都出在羊身上
大家其實也不必要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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