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東方管委會的瑞陽保全圍毆住戶!

覺得樓主沒有把所有前因後果講清楚.

你在ptt也po了一樣的文章,但其實沒有成功帶言論...

而且鄉民也問了,住戶廁所管線相通,
住戶都反映過蚊香味道很困擾了,你還這麼堅持要點也很奇特.
而且你自己也說了,出門後在廁所點蚊香(因為怕勳到牆壁),
你出門後蚊香延燒多久??

雖然保全動手理虧,但遇到樓主這種鄰居.....嗯,不好說
打人是一回事,
燒蚊香又是另一回事,
打人的事可以去法院講,
燒蚊香這回事應該只要是社區都受不了。

管理好的社區絕對嚴禁放置汽車以外的東西
物管本來就有義務管理和把關
不然他們如何向其他繳房貸和管理費的住戶們交代


蚊香的味道 你不介意 不代表其他人一定要接受
我也非常厭惡煙味跑到公共區域和我家的鄰居

我印象沒錯的話 他們最小坪數的客廳應該放得下獨木舟
你只是不想放家裡影響動線
選擇放公共區域圖便利罷了

雖然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但是遇到樓主這樣的鄰居
還真的是 不好說
住集合式大樓應遵守住戶公約及管委會規定,多替為別人著想,總以為自己做點什麼也沒有什麼的心態,被規勸多次,執意挑戰,心態可議,走法律途徑對付這種擾人行為耗時耗力,雖然動手不對,但遇到沒有公德心和挑戰恥度下限的人,也是一種快速解決的方法。

Ted龍 wrote:
我三月住進林口耀東方...(恕刪)


你有檢討一下自己嗎?

好像是全民公敵的樣子。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聽起來大樓廁所都是相通的, 你可以忍受不代表大家也需要陪你

相信這種事情應該也不是第一次吧, 一定要搞到上法院你才高興!?

誠心建議樓主, 最好是買獨棟的, 您不太適合與他人群居
規約會規定不得用精油? 鄰居間能聞到得味到太多了

規約若作不合法的規定,也是會無效的。

樓主的事,影片看起就純是使用精油或薰香的爭議,還真沒看過有規約約定不行的,至少從影片可知,這和一般認知的惡鄰不同(騷擾鄰居、亂堆垃圾、占用公共空間、阻礙逃生通道等)。

我很好奇,若其他住戶知道他們的保全是這樣處理事情,他們會安心嗎?不會擔心哪一天這樣的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嗎...
你們的社區真好,生活公約執行得很嚴格,這樣的集合住宅生活品質才會好.
噪音,蚊香,抽菸造成管道間的空氣污染本來就很不道德.

而看來你三月進駐就得罪左右鄰居,樓主搬去鄉下獨棟自己住吧!
這群垃圾欺人太甚
不要退縮,社會大學教我們的是遇事面對
奮戰到底
影片看起來跟打人還是有落差

兩個阿伯在打太極拳推來推去

一個年輕力壯的是能受什麼傷

我看樓主就是一付意圖挖洞讓阿伯氣不過跳下洞的挑釁態度


樓主的PTT我也有follow

回歸問題本質

人跟人仍需以互相體諒設身處地去相處

有這種類型為鄰真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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