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didi wrote:
如果大樓公設機電消...(恕刪)
主任委員 願意先斬後奏有何不可?
你要推翻他 大可告他 說他鴨霸有何用?
你是區權人不願當委員 出面投下不同意票 不管事後或事前諸葛
有何用?
如果你社區有100戶住戶有多少戶 不願意買 這個不到1萬元的球桌?
你的民意 是民意 那其他99戶呢??
主委霸氣回你 我就認同 如果違法麻煩你告我 就如此
來01有何用?
更好奇的 你已經不是委員 為何可以在這個管委會的群組?
何來的這些LINE對話?不是找你麻煩 而是給你一個 社區自治的觀念
如果你們100戶住戶都可以在這群組 那管委會怎麼做事? 只要一戶不同意就完全不能運轉了?
或許如果你能拿出過半區權人不同的委任書 那我就同意你的說法
再次問你來01有何用?
告主委的法院公文書 或是向主管機關投訴的公文書 也可以!!
我就認為你是真的關懷社區的區權人!!
不然來01有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