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副都心遠雄XX公園—管委會可以自行決定停開全年室內溫水游泳池?

其實可以把區權會想像成股東會
管委會想像成董事會

公司法有規定一定要股東會決議的事才需要股東會投票決定

公司法沒規定的事就是董事會決議即可

游泳池開不開放這種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肯定沒規定

社區規約有規定嗎

沒規定的話就是管委會說了算囉


Bazooke wrote:
這種公共設施到最後...(恕刪)


一旦停了,就回不去了
不過說真的,一般社區公設泳池小到不行,隱私性也差
一般都淪為小孩戲水池
停掉後等於公設的面積浪費在那了
健身中心,圖書室,氣派門廳,會議室倒是還有用處

Kirkland2018 wrote:
我們社區的室內溫水...(恕刪)


泳池 按規定要請救生員

基本上社區都是礙於成本和安全 而關閉

會在 寒暑假人較多時 才會開放

至於要不要經過區分所有人會議通過

那你都可以 事後提出討論和表決

管委會做出省錢的事宜並無不妥

除非你這時間的需求 有達到一定人數 多數決 那就開放

社區花成本 一切才合法

如果沒有 是少數 那就服從多數人決議!!

要講區權人會議就是如此 不代表 你就是要開放 就一定贏 一切看社區規約有無規定!!
正游泳池救生員是標配
偽游泳池救生員是選配
想知道如果今天樓主是當家的,這筆費用會如何取捨?
先了解看看
到幾全戶多少人?

沒有預算不足 WHY要停
還是太少人用

這問題上網沒用

但如是租的 可以下次換個別區
我看有些社區也是很少開放

就算要經區權會你也沒有啊= =
Kirkland2018 wrote:
我們當初租遠雄在新莊...(恕刪)
事情會離你所想的美好狀態越來越遠

一年之後,人還是很少,繼續停用
三年之後,因為根本沒在用的游泳池還要每年花錢檢驗跟維護設備,乾脆決定廢棄
接著,就會提案游泳池改作其他用途不再放水

看過一些游泳池最後是封起來堆回收物變賣賺社區經費、堆社區整修建材
或是改為消防儲水池而不是游泳池的牌
管委會本來就有權決定開放時間 關閉時間

公設多的缺點就是這樣

剛開始的時候代銷會跟你描述的有多好有多好

日子久了就會知道這些設施根本就是負擔

水電費也是錢 清潔費也是錢 救生員也是錢

正的有社區經營的很好 大家都很愛用的很少看到

大多變養蚊子 或勉強撐著
是說這邊好奇一個問題,一般來講買的人如果不多,公設沒辦法點交的情況下,管理費是建商出,那管委會幹嘛停?那如果是住戶出的話,不就代表有一定的量跑去買了?有人能解答嗎?
只要經過開會表決,管委會本來就可以決定停開室內溫水游泳池。游泳池的維護費太高,會經常使用的住戶比例通常不高,所以投票通過停開應該不會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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