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位被管委會貼公告禁止停機車

瞧著這位置
基本沒人在畫機車格的吧
射手成 wrote:
弱弱的請教一下樓主,(恕刪)


3 自由開放式
我覺得以第三張圖來說
紅圈圈的位置不應該停車
轉角處又太接近車道
甚至車道右邊那個牆角附近的位置也不該停
然後
我怎麼認為你第三張圖左邊那兩台汽車停的位置
才是機車停車格?
地上畫的格子是機車用的不是嗎?
怎麼是在停汽車?
都貼公告了還要取暖
社區多幾個像你這樣的人有夠難管理的
h711130 wrote:
都貼公告了還要取暖社(恕刪)




台灣多幾個像你這種的就變獨裁國家了喔

你確定要這樣說話?

討論變成取暖?

我有撞到他?

內文要不要看清楚?
你們管委會是如何選出來的。
如果是住戶推選出來,這告示是管委會公告的。
那你可能就必須要遵守。
因為這公告應該不是一人決定,面是整個大樓決定。
九、管理委員會: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

我想寫的很白話,不需要解釋。

資料來源

樓主就自己看看,是否有對樓主有利的部份。
gta1994 wrote:
瞧著這位置基本沒人在(恕刪)

對講機前弄一個機車停車格真的是很怪。
除了樓主的太太停在這,還有其他人會停在這嗎。

不過如果是管委會決議,那就遵守吧。
要不然要管委會要幹嘛?? 剛有貼了法條,感覺管的事頗多。不只是洗洗水塔,修修電梯。
去工務局花錢申請竣工圖最準,怕結果樓主不能接受
正常人都不會停這個位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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