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汽車車位禁停機車的困擾,咋辦?

軟趴熊 wrote:
不久前在南屯買了間大(恕刪)

搬家
搬到汽車位可以停機車的社區
我們社區不只汽車格內可以停車, 格子周邊也可以停
很多住戶一個汽車位停一台汽車加三四台機車
還有一個汽車位停兩台汽車的
多佛啊
軟趴熊
這真沒辦法…短期內我沒有辦法再花2、3千萬買另間房子,這間房子做完裝潢就已經把我吸乾了…
先確定車位的產權
如果是自有的就不用管別人怎麼說
如果是共有持分只有使用權就先看住戶規約有沒有規定不行
沒有的話也是可以停,不過最好下次開會要說服把停一台車就可以(不限車種)列入規約
其實你停在自己車位他們也拿你沒辦法
他們如果鎖你車, 移你車, 敢動你的車, 或是罰你錢就告到警局
別理這個規定
軟趴熊
如果鬧翻了,大家都住在一個屋簷下,以後這日子怕是會不好過…
你承租了專用車位
那車位要停啥車
別人管不著
如果買3車位,又不能停,停殘障機車又備說話,又不想跟社區鬧翻
樓上有一個人說得不錯,買一台黃牌重機法再改成殘障機車
黃牌規定是要停汽車位的,看其它住戶還有話說嗎??                                                      
m3power343
這點我比較好奇 因為我住的社區有重機專用停車格 而且300多戶只有3格 所以黃牌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嗎? 好奇?
knift
政府的紅黃牌停車規定,只適用路邊跟公有停車場,對於大樓沒有規範力。
軟趴熊 wrote:

說我在B2有3個連號的汽車停車位,位置正好在最邊邊角角的地方,我也沒有買汽車,那我能不能把機車停在B2,當時他說是沒有特別的規定說不能停,只要不干擾到其他住戶就沒關係,


他說就是有住戶反對我將機車騎進汽車停車場才會有這項新規定的,他也無能為力


大(恕刪)


〉〉〉

去停汽車停車位

不用怕

既然住戶規約中沒有特別規定

而你又是屬於特殊情況者

社會對殘障人士,特別是肢障

本來就應該特別禮預及寬容

就算上法院也不用怕


況且住戶反對

也應該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

不是有人反對,就要照做


其次

社區考量

住戶有需要殘障機車位的狀況

也可以把部分機車格重新畫設

禮讓給肢障不便的人
軟趴熊 wrote:
不久前在南屯買了間大樓住宅,買前我特別注意停車的問題,因為我腿不太方便,我平時都是用殘障機車出外代步,本來都是停在B1的機車停車場,停了幾天,就有其他住戶向我抱怨,說我的機車太寬,會佔用到二個停車格,雖然也不是說機車的車位都全都停滿沒位了,明明只停了3分之2,但是被人抱怨了我還是感到不好意思,所以我詢問主委,說我在B2有3個連號的汽車停車位,位置正好在最邊邊角角的地方,我也沒有買汽車,那我能不能把機車停在B2,當時他說是沒有特別的規定說不能停,只要不干擾到其他住戶就沒關係,他還叮囑我騎車出入要小心安全。可是最近卻突然規定說不讓機車停放在汽車車位了,我問能不能通融我,不然我沒辦法,停B1人家嫌我佔到二個車位,停B2又不準,那我要停哪?他說就是有住戶反對我將機車騎進汽車停車場才會有這項新規定的,他也無能為力,可我實在沒有妨礙到別人啊。而社區週邊全是紅線,我不敢停,弄的我只能停在比較遠的一個停車場,按小時付費停車,一個月的停車費可以買半台機車了。我對其他的住戶們沒有任何埋怨,我知道這項規定是合法合理的,我甚至不敢說我是這項規定的受害者,只是我的車就是沒法停嘛,還是請警察局通融讓我停在紅線區?不用想也知道不可能啊。我不想搬家,也不能不要那台機車,我又不想弄的其他住戶不高興,我能咋辦?


你就繼續停

等管委會告你就好

讓法官判輸贏

說不定會像樓上所說

社區會畫一個專屬機車車位出來

就算汽車格可以停機車,但若管委會通過車道禁止機車通行的規約,如B1~B2車道禁行機車之類(若停車場出入口是汽機車共用那就沒事),那也沒辦法停啊。
knift
這個大帽子扣得好,應該可以讓很多人閉嘴。
nan0121
管委會無從制定規約,可以制定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可以挑戰,可以有空間;規約就難了,要改只能從區權會投票改變。
你可以先看看社區有無設置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如果沒有,就像市政府檢舉
或請社區依照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
設置身障停車位出來。

然後被違停的話 直接拍照檢舉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6 條
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前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
第一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營建等相關單位定之。
提供公眾服務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設有停車場者,應依前三項辦理。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 4 條
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位之長度及寬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及準用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其為路邊停車位,而與連接路外人行道或騎樓有高低差時,應設置斜坡道,其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十二,以內切式設置者,側坡坡度並不得超過一比八。
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之寬度應在二.三公尺以上,長度應在二公尺以上。
軟趴熊
是有2個身障專用車位沒錯,但是我也停不了啊,1個長期被一台四輪電動代步車停著,另1個位置不好,位於凹進去的牆邊,我如果停進去,只要旁邊有其他車停進來,我一邊的輔助輪正好會被卡住,就出不來了,沒辦法
我印象中,可以請管委會發公告召集住戶,各派代表開會討論

況且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167-6條規定,建築物依法設有停車空間者,其無障礙停車位數量有一定比例規定

所以先詢問看看有沒有無障礙停車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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