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要求總幹事整理資料過分了嗎?解職總幹事有無應注意事項?

這是關鍵:總幹事(自聘非駐點)。如果他不能配合,樓主能換掉他嗎?如果不能,就不用問了。
社區管委會本身就是合議制的
何況 貴社區的總幹事 本身就有義務受管委會規範並執行委員會決議之事
聽版主言行 看來不是主委也不是負責督導之人 充其量只能提議給委員會充分討論並表決之

其他 版主不用想太多

沒事才出來"該"兩聲 有事躲起來不出來開會也不擔責 . . . 這款人在社區裡簡直一望無際!!

哎呀 我很忙 哎呀 我不住這裡住外頭 哎呀那裏不行這裡不行 . . . 搞了大半生 原來是"" 自己不行 ""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版主您好
首先我想跟你說
你是管委會一員
請問是主委嗎?
在管委會責任最重要扛的只有主委再來是總幹事要扛法律責任
至於其他人的要求 總幹事都可以不理會,但是你們所有人決議 主委不同意 一樣可以不執行
至於你不滿意 除非你選上主委能有權力叫總幹事執行合法事宜

至於解雇
我認為你要看物業合約
有甚麼明確條款對社區解約總幹事沒有責任才行
但是我看總幹事自己說不幹~你也只能對於務業公司有損社區營運狀態造成影響賠償責任(也得打官司啦)

最後建議你可以跟其他委員商量
再給主委決議
伊藤英 wrote:
至於解雇
我認為你要看物業合約(恕刪)


你沒看到總幹事是「自聘」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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