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委依照區權會提案制定新規並公告,有無效力?

我理解的是,區權會有提出要管委會規劃,裝修住戶超過一定期限酌收機電設施使用維護費。
然後管委會直接擬定收費規劃就實施了。

這個有無效力,需要看當年區權會的會議紀錄的正確文字內容。
比如說: 會議記錄是 "由管委會規劃執行"
這個當然有效。
但是,如果會議記錄是 "由管委會規劃"
表示未授權執行,就要待下次區權會表決。
老實說,區權會的會議記錄文字是甚麼,決定有無效力。
當然會議記錄有瑕疵,再所難免。
除非樓主把會議紀錄貼上來,不然很難判斷。
塵封眷戀 wrote:
請教各位
本案,前管委會主委係依區權會提案規劃,且於公告後實施,兩年內並無人提出異議,該條文到底有無效力?
若無效力,除了聲明拒繳的住戶外,現任管委會是否須將兩年收取的費用,退還相關住戶?


打官司就知道輸贏了

提案是提案,
提案完還要經過一次區權會的『表決』
表示大家同意
這樣才成交喔
看起來目前只是同意管委會"規劃"提案,後續規劃內容還是要交由區權會投票表決同意後才能執行!
只有提案有表決通過,但實施內容尚未經過區權會表決,這不能算有效力啊!

我怎麼知道你實施的規定內容是符合區權人所期待?

用這個角度去思考就好了,這很像拿了張沒有填金額的支票,結果金額由管委會自己填。
塵封眷戀 wrote:
只是依照區權會提案規劃,並未經過區權會表決同意,沒有相關紀錄

這住戶合理阿
只提案沒表決,就表示這沒進規約阿
看到公告就繳錢的是呆子囉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所以知道問題在哪了
當初的議題設計只寫"授權規劃"
而不是"授權規劃並執行"
前者必須要在下一次區權會再來個"通過並實施"的表決

解套的方式...盡快召開臨區會表決通過,並追溯至公佈之日起生效
雖然難看了點
但是關鍵就看社區鄰居們的心態及共識了

A.繳納"機電設施使用維護費"是把錢繳到一個對大家有利,對我也有利的池子裡去
B.繳納"機電設施使用維護費"是把錢繳到一個與我無關的池子裡放水流....

如果A比較多就OK了, B的話....
籃籃香 wrote:
區權會同意「規劃」,但還沒同意「條款內容」加到社區規章...
基本上他的主張是有用的,
實務上你們讓他不用繳,之前繳過的十之八九會要求管委會退還

當然,你們可以不放行裝潢工人、材料搬運
讓對方自己提訴訟有的沒的,他麻煩到了可能就會繳
但是有法律上被告的風險就是了


這個是我一定告到阻擋的人生活不能自理為止

誰擋就送誰去警察局喝茶..在轉送法院聊天..

有一個是一個..全都送上去..
kawli wrote:
所以知道問題在哪了
當初的議題設計只寫"授權規劃"
而不是"授權規劃並執行"
前者必須要在下一次區權會再來個"通過並實施"的表決

解套的方式...盡快召開臨區會表決通過,並追溯至公佈之日起生效
雖然難看了點
但是關鍵就看社區鄰居們的心態及共識了

A.繳納"機電設施使用維護費"是把錢繳到一個對大家有利,對我也有利的池子裡去
B.繳納"機電設施使用維護費"是把錢繳到一個與我無線電的池子裡放水流....

如果A比較多就OK了, B的話....


錢的部份很難追溯

何時通過何時收費
這不是管委會的問題,是物業總幹事的錯

不過,話說回來,總幹事不到4萬的薪水

卻要幾乎全知全能,法律、修繕、維護到人際關係都要精通

這才是真的領香蕉做獅子的事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