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late wrote:
如果沒妨礙到別人就沒差吧,沒必要檢舉
下雨時路人經過還能躲個雨,利己利人

水溝後方4公尺,就是法定的退縮,要做人行道,怎麼沒有妨礙!
cinnamon coffee
8公尺路配4公尺人行道+綠帶,是你要負責退縮的
llyujen
台北市政府:若闢建或拓寬人行道使用土地係屬私人產權者,本府當商請當地里辦公處協助洽請土地所有權人出具土地同意書後,再行闢建或拓寬人行道。
cinnamon coffee wrote:
水溝後方4公尺,就是...(恕刪)

不是還有分門前道路幾米寬嗎
cinnamon coffee
8米路配2.5米人行道與1.5米綠帶
HermesParis wrote:
違建~而且99.9%...(恕刪)





材料都放在眼前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而且,鄰居的車都演示了會怎麼土地利用
台灣永遠是開發中國家,因為民眾跟政府都把守法的人當白痴。
我家之前裝修我們恪遵管委會規定,假日不施工、不在公共空間堆放建材全都塞到自己家裡、做保護不破壞公設。
但現在有一戶在施工,建材都堆在一樓梯廳,公用大門全天用門擋卡著開放進出,晚上10點了還是沒拿掉,禮拜天還在敲敲打打、電梯保護木被撞掉、撞破 都沒人管~不去修繕也沒事。
有腦帶風向無腦跟風走
管委會應該有收裝修保證金吧.損壞地方可扣錢的
jiahsien
有腦帶風向無腦跟風走 這是兩回事,重點禮拜天本來就不能施工!!
什麼都不用說...

違建

自私

違法



但是, 被檢舉後, 會收到通知函,要你自己拆

但政府不會派員來拆....

因為, 更多違建在前面排隊, 輪不到你


除非, 除非你去參加民意代表選舉!!


Kang-Wei Tzou
這樣講是沒錯。不過可以先罰錢,而且可以連續處罰,罰金可以罰到你不要不要的。
joe2892173 wrote:
各位大神早安 小...(恕刪)


如果是搭太陽能板OK

一般採光罩 = 違建


蠻常見的吧?
高雄隨便街景也有


這應該不合法吧 現在幾乎都不能這麼做了
HermesParis wrote:
違建~而且99.9%...(恕刪)

我老家附近的不但這樣蓋,

而且雨遮直接變陽台
法定空地應該不是用來給一般用路人使用的,應該沒有妨礙公眾通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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