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雞蛋開車去 wrote:
針對你提到的例子,住戶帶狗去頂樓亂大便的情況,我認為應該按照住戶投票決定的社區規約來處理:
1) 調閱監視器:首先,調閱監視器應該是須要按規約設定,由委員或者是管理員進行,確定違規戶別。他犯錯是一件事,但公開監視器畫面又變成侵犯隱私的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我們應該確保調閱監視器的過程是保密的,只是用來確認事實,而不公開分享。
沒錯 但你不公開 頂多是留存"未來像環保局檢舉"的證據
2) 依照社區規約:確認違規行為後,應按照社區規約進行處理。如果規約要求先勸導,就先進行勸導;如果規約允許直接開罰或提告,也可以這樣處理。如果規約未能有效改善情況,可以在下一界區權會提出來,一切以公眾利益和投票權利來修改或改良。
這就是你不希望看到的"修改規約"
你要知道 規約的修改並非管委可以自行決定並執行 一定要走區權會 投票通過才行
不知道你最一開始說"管委自行修改規約"是哪個天才社區的行為 這是違法的
只要有住戶檢舉這樣的行為 管委是有法律責任要扛的
3) 不存在越權處理:關鍵是這些規約應該是須要經過社區區權會通過的規約同意的,不支持管委會因為個別住戶違規或私怨,未經區權會全體住戶大部份同意的情況下越權私行更改或增加規約,監管監控。
你回覆的三個內容 都建立在"期望經勸導後 違規住戶自行改善"的前提 但現實面是 這種自私住戶幾乎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類型 所以實務上 你的做法很大機率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只會淪為 違規發生>勸導>違規再發生 的輪迴
我住的社區才剛經歷過這種鳥事 所以我是用自身例子給你答覆
保存監視器影像用於檢舉 甚至提告違規住戶 都要管委會內部有人本身夠熱心 願意用大量私人時間處理才能執行的做法 那除非你運氣好 真的有這種古道熱腸的住戶當委員 不然大多管委自己本身也是要上班的 在沒支薪 沒好處的情況下 不會有委員肯為這種鳥事犧牲自己的時間去處理 就算有 也就是有那位住戶在擔任委員的期間 你們能享受到這樣超值的服務 住戶一看到社區一有違規委員就要用大量私人時間走你的正當流程 最終社區會落得無人肯進管委會 下場就是大家一起爛
不用那些你所謂"可能侵犯隱私"(實際上並沒有,頂多觀感不佳)的作法或修改規約來約束 那頂樓的狗屎還是要委員們自己或社區清潔人員來清 那就看你們社區有多少比例這樣"熱心"的成員願意無償付出 那台灣 我認為是不可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