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認為住戶或管委會最討厭的五大行為 🏠

小雞蛋開車去 wrote:
針對你提到的例子,住戶帶狗去頂樓亂大便的情況,我認為應該按照住戶投票決定的社區規約來處理:

1) 調閱監視器:首先,調閱監視器應該是須要按規約設定,由委員或者是管理員進行,確定違規戶別。他犯錯是一件事,但公開監視器畫面又變成侵犯隱私的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我們應該確保調閱監視器的過程是保密的,只是用來確認事實,而不公開分享。


沒錯 但你不公開 頂多是留存"未來像環保局檢舉"的證據


2) 依照社區規約:確認違規行為後,應按照社區規約進行處理。如果規約要求先勸導,就先進行勸導;如果規約允許直接開罰或提告,也可以這樣處理。如果規約未能有效改善情況,可以在下一界區權會提出來,一切以公眾利益和投票權利來修改或改良。


這就是你不希望看到的"修改規約"

你要知道 規約的修改並非管委可以自行決定並執行 一定要走區權會 投票通過才行

不知道你最一開始說"管委自行修改規約"是哪個天才社區的行為 這是違法的

只要有住戶檢舉這樣的行為 管委是有法律責任要扛的


3) 不存在越權處理:關鍵是這些規約應該是須要經過社區區權會通過的規約同意的,不支持管委會因為個別住戶違規或私怨,未經區權會全體住戶大部份同意的情況下越權私行更改或增加規約,監管監控。

你回覆的三個內容 都建立在"期望經勸導後 違規住戶自行改善"的前提 但現實面是 這種自私住戶幾乎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類型 所以實務上 你的做法很大機率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只會淪為 違規發生>勸導>違規再發生 的輪迴

我住的社區才剛經歷過這種鳥事 所以我是用自身例子給你答覆

保存監視器影像用於檢舉 甚至提告違規住戶 都要管委會內部有人本身夠熱心 願意用大量私人時間處理才能執行的做法 那除非你運氣好 真的有這種古道熱腸的住戶當委員 不然大多管委自己本身也是要上班的 在沒支薪 沒好處的情況下 不會有委員肯為這種鳥事犧牲自己的時間去處理 就算有 也就是有那位住戶在擔任委員的期間 你們能享受到這樣超值的服務 住戶一看到社區一有違規委員就要用大量私人時間走你的正當流程 最終社區會落得無人肯進管委會 下場就是大家一起爛

不用那些你所謂"可能侵犯隱私"(實際上並沒有,頂多觀感不佳)的作法或修改規約來約束 那頂樓的狗屎還是要委員們自己或社區清潔人員來清 那就看你們社區有多少比例這樣"熱心"的成員願意無償付出 那台灣 我認為是不可能有的
兩種問題不能混為一談:我一直強調調閱監視器應該依照社區規約由委員或者管理員進行,確認違規戶別。我也說過,他犯錯是一件事,但公開監視器畫面又變成侵犯隱私的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應該確保調閱監視器的過程是保密的,只是用來確認事實,而不公開分享。這就像一個警察抓賊人,如果因為法律未能有效處罰或制止罪犯,而使用沒有法源依據或可能侵犯到其他住戶安寧的手段解決問題,最終只會造成更多不公平的社會。當然,這個例子只是作為思考使用,住戶是鄰居,不能當成犯人一樣看待。

依照社區規約:我強調的不是每年更改的區權會議。由大家共同投票的過程是民主透明的,這我十分支持。可是讓人討厭的是某些社區確實有委員以委員會議的應急方式一直增加或更換規約,這是我上文提到不合法且會影響其他住戶權益的問題。確認違規行為後,應按照社區規約進行處理,或更嚴重的話按社會法律去處理。如果規約要求先勸導,就先進行勸導;如果規約允許直接開罰或提告,也可以這樣處理。如果規約未能有效改善情況,可以在下一屆區權會提出來,一切以公眾利益和權利來修改或改良。

透明處理:我完全沒有提到“違規住戶自行改善”,你自己理解錯誤了。我的建議是可先嘗試理性勸導,如果無效,或誇張嚴重的,可根據社區規約或國家法律進行下一步處理。如果規約不能有效解決問題,應在區權會上提出來修改規約,這是合法且透明的做法,任何住戶或委員也不應該有凌駕於法律或規約上面的特權。

最後,如果大家都只著眼於達到執法目的,而不顧及侵犯隱私和法源依據,這就像以前的村莊而非現代社會,無法符合普世價值,公平,互相尊重的生活方式。

reAK wrote:
2)
楊國金
正常的規約裡面,已經包括關於住戶管委會管理公司寵物以至大樓維護清潔等等的管理辦法,你提到的寵物大小便本來有法可依,或者是直接根據廢棄物清理法,以社區監視器蒐證向環保局舉發,由他們開罰處理
reAK
多的是沒有寫的社區喔 通常是有發生過 才會想到要寫進去 再者 就算規約有寫禁止 如有人違規 委員願意花私人時間跑這些舉發流程嗎? 不是每個社區都有錢請總幹事的
簡單來講 通常是規約沒有訂好

出現了高大上委員以違法或威權方式管理一堆違法住戶

密集式社區大樓的管理歷史相比很多先進民主國家還是很短

還是有很多方面要慢慢改進啦
小雞蛋開車去 wrote:
..以下是我在台灣感覺最討厭的行為:(恕刪)


每個社區會有每個社區的文化,相同的是跟管委會只能講法,前提是自己也要很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然後也要有時間。
我也來分享經歷過的

以下是台灣社區裡最討厭的五大行為:

1.住戶意見一堆
我遇過社區住戶 一直要求管委會做事 但只要做的事不是他想要的 或做其他事情
就被批評沒做事 要他幫忙什麼 就說很忙 你是委員欸 我只是一般住戶
但又一堆意見

2.大小事情 無限上綱
因為施工 被稍微移動機車 也要調監視器
白天關廊道燈多少省一點電 也被酸有必要窮成這樣
垃圾有人倒錯 要求管委會 調監視器 發公告 照片
甚至自己開另外群組批評管委會

3.不服管委會表決出來的意見
只是跟他意見相左 就不開心 也不服從
甚至說 憑什麼這幾個人說了 自私自利 其他的完全不管 只想到自己
有灰色地帶就拼命鑽

4.不尊重他人
管委會在開會 就要要發言 勸導 說 憑什麼我不能說話
我要怎樣怎樣 你們這樣不好 我跟你說啦 下略五千字

5.假中立
講一堆聽著好像很中立很公道的話
實際上也是個帶風向仔 只會說好聽話 髒話 累活都別人在做
覺得這都應該的 誰叫你是委員 就是我的私人助理啦
做事 應該的 做不如我意 我就嘴你 不然你當委員幹嘛

我真的覺得 有問題都那幾個 世界就是該圍著他轉的 巨 嬰 無 解
ChengDa wrote:
我真的覺得 有問題都那幾個 世界就是該圍著他轉的 巨 嬰 無 解...(恕刪)


社區問題就是那幾個搞出來的,但他們搞出來的問題會推給管委會去處理,而且那幾個會以付了管理費但管委會都沒在處理問題為由去聯合其他住戶製造更多問題,但叫他們自己出來當管委會委員卻又不要。
陳小春2525 wrote:
但叫他們自己出來當管委會委員卻又不要。

我想應該不是他們不要當委員吧?不然他們花了一堆時間來搞事目的何在?當委員還不一定需要花這麼多精力、時間。
應該是大部分鄰居都很聰明,知道誰有在做事誰在搗蛋而不敢把票投給他們才對。
Jinan20190804 wrote:
你那麼厲害,幹嘛不擔任委員?

這句話我感同身受。
我經常跟一些機歪鄰居有理說不清的時候,心裡就會想起這句話,只不過我都委婉地跟他說:下一屆請你來當委員,你就會知道困難在哪了。
舉個例子:我們社區周圍有二三十棵大樟樹以及十幾棵大王椰子等喬木,都會定期找人來修剪,多久修剪一次?怎麼修剪?今年五月修剪作業完畢後,就有住戶打電話來說剪太多了,變很醜;也有住戶打來罵說剪太少了,會招來鳥類棲息,不但吵,鳥大便掉到車頂不好處理。
碰到這種意見,大家會如何回應?
jettachen wrote:
碰到這種意見,大家會如何回應?

碰到這種人,我會直接讓他成為委員
一般沒什麼利益糾葛的社區
難的不是當上委員, 而是"不當上委員"
愛來亂的人, 從住戶的角度也是來亂, 從委員的角度還是來亂
對住戶講話或許還要有點風度
(雖然我非常的不以為然
班級教室裡人人平等, 會因為誰當了班長,副班長,風紀,衛生,康樂......就因此變的高人一等或低人一等嗎?)
但是當大家在委員的圈子裡關起門來講話時,就完全不需要客氣了
曾經有個很愛抱怨的住戶
在某次區權會,某個愛抱怨的,意外的為自己經營出"為民喉舌"的形象
也順利當上委員 (完全不需為他做票拱他...)

果不其然,在委員會裡持續扮演愛抱怨的角色
這時就大方的吐槽他
"這些事情不是需要委員處理嗎? 啊你就是委員不是嗎?"
幾次之後
默默的去做他原本認定委員該做的事
聲量也慢慢的小了...
弱弱問一下.五百戶社區大樓.管委會委員可以直接命令保全調閱監視錄影資料嗎?
她是說公共區域被狗狗尿尿.電梯內
我是台灣人
Jinan20190804
我會這樣做,因為調閱沒公布,不應影響隱私。抓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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