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之蛙9527 wrote:建議您找區域議員或立...(台灣的法律往往都是在懲罰守法的人,即使是對方的錯,光跑法院就能讓你萬念俱灰) 感恩 回看 井底之蛙9527大的分享真的 當受害人不容易 .....
【悪行欺凌】第五篇 拆後篇 新鄰居Line的告白 相信在充分的溝通後 我們會成為最好的鄰居 .....越界拆牆解除我家門禁後(架構整理 文章增補中)【惡行欺凌 台東2018】第一篇 海外篇 被告鄰居趁我家没人 直接拆我鍛鐡大門及共同壁 惡意解除我家門禁 長期任其處於廿四小時無保護狀況 致財物盡失【惡行欺凌 台東2018】第二篇 派出所篇 我們已經知道台東治安很好 .....【惡行欺凌 台東2018】第三篇 搜証篇 被告鄰居 把我家當他家 當眾嗆聲説 反正我家不成家 亁脆賣他家【惡行欺凌 台東2018】第四篇 拆前篇 被告鄰居Line的告白 “我是不會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損人利己不客氣”【惡行欺凌 台東2018】第五篇 拆後篇 被告鄰居Line的告白 “相信在充分的溝通後 我們會成為最好的鄰居……先拆門牆 擴侵地界 再談換地”
先侵權樓主,後續再來"協調"協調"協調"很重要要說協三次。很像一個政治團體說的衝突,協調,妥協,進步嗎?我個人覺得要說去法院說,樓主被侵犯權益,感觀已經低落到地底了。要提告對方才要慢慢談。真是吃人夠夠。對方還敢推說都工人的問題,今天我才了解原來我國的工人權力這麼大。以後勞工不用抗爭了,不滿意政府單位,依對方說的先拆政府單位建築。好好笑的"河蟹"法。
一個打雜流浪漢 wrote:先侵權樓主,後續再來...(恕刪) 回 一個打雜流浪漢大就工頭這部份來説這也是當初我跟外子討論看到的相關部份我爸的身前後事必定為第一考慮 此其一往外擴建的車庫實為潜建物 我家不需要蓋到滿 蓋到爆 這事不用去摻和 此其二就商議事情而論 最重要的是 新鄰居主事人不在 一個所謂全部委託/全權負責的工頭又能負責到那裏去? 此其三如果不是我們主動保持連繋派出所並在工地遠距離監視 也不知道工頭跟派出所撒謊 報稱不在台東不去筆錄君不見此時比刻新鄰居把責任都"全部委託"推到工頭上 現在新鄰居都變成無辜的毫不知情了
告人刑案要有決心,尤其是告訴乃論罪。我的經驗是從警方,到檢察官,再到法官,都會河蟹你們。警方不想作筆錄送案件,檢察官不想寫起訴書,法官不想寫判決書。一路下來會被河蟹很多次。這就是我們的司法機關。這一路很辛苦的,希望樓主能挺住。我只能說權益要自行不怕堅難去爭取,不然司法是不會幫到你的。鬼島的稱呼就是有這種司法系統搞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