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的要求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機車了

看了大部分的回文,還是有很多人不懂,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附約不是管委會可以片面決定的,
更不是主委可以決定的,看到一堆人在罵主委我覺得很好笑。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主約根本不能更動,
能更動的只有附約,且,基本上要透過住戶區全會表決來決議,
並送公所備查,凡有爭議,都是以公所那一份為準。

另,若有不合理的規約,與法律牴觸的都無效,
更別說與憲法牴觸的爛規約
各樓層弟兄注意,我是管委會連長,
爾後垃圾統一於么兩洞洞,送至地下二樓垃圾場,違反規定者,由各樓層班長帶隊,中午在連集合場基本教練。
下周戰技測驗,我會盯著各位弟兄。
有委員排長反映,住戶弟兄太過散漫,爾後部隊經過走廊,給我跑步帶殺聲。

值星委員排長:稍息後不敬禮解散。
看上一頁說這是標準的射後不理
不過我還是蠻好奇的想回
樓主應該是住在營區內
或是政府管的
這真的很像在當兵被管的死死
警衛就是兵營門口..一定要問好之類的
恩...住裡面絕對會生活非常有規律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
1.機車...(恕刪)


替代役中心...
真狂~ 主委是不是國軍將校級退役的啊?
以後守衛室前可能會裝地虎,出入要登記簿冊,開車尾廂檢查,無違禁品方可放行。
每戶住家客廳要擺放 管委主席的玉照

你居然漏寫了這麼重要的東西
怎麼有人說像營區?

營區規定也沒那麼嚴格好不好
騙人沒當過兵喔!
一個小路人 wrote:
7.男女間不得表現的親親我我在大樓範圍內行走(不可牽手之類的,除了父母跟小孩之間,或是小孩之間例外)

所以女女間就可以嗎??? (興奮)
這問題很簡單啊,你們自己住戶都不去開區權會,不去關心大樓狀況,

被一些機車委員搞得這麼複雜也是你們自己寫委託不去開會造成的....

就像你常說不關心政治,對政治沒興趣,但是政治每天一點一滴地在侵害你,

等你發現時憲法早已經被修改為人民不能投票了
請問貴社區有沒有規定夏令時間和冬令時間?需不需要晚點名?這也太扯了。請讀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強迫向警衛問好和強迫住戶降下車窗就違憲了,可以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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