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是沒有用的間歇性聲響難以取證與提告的公共場所怎麼能讓你裝針孔.是違法的要有管委會這種體制才能裝攝影機舊公寓住宅行之困難實際上讓你用這樣的方式抓到了但自己也會違法這種如無法和談.就只能以暴制暴像我實體信箱在郵局沒在怕
frentzenarrows wrote:想麻煩各位提供好的想...(恕刪) 簡單啊!把他塞到你信箱的郵件都收集,找一天風大的,全塞回他信箱, 塞不回去的讓他掉在外面馬路上,被風吹走更好.然後向當地清潔隊檢舉.或是試這招:多印几張A4紙, 上面寫此戶無人住,他出門後, 就整張糊在他家的信箱含門牌.他撕掉就再貼.
frentzenarrows wrote:想麻煩各位提供好的想...(恕刪) 買個蛋糕 親自上去 跟他說以前也許有甚麼誤會 不好意思再找他出來吃一餐喝個小酒 做好關係交個朋友它就不好意思 再繼續這樣了!!!
frentzenarrows wrote:溝通過好幾次,但就是不改,之前把廣告紙丟到我們信箱時,其中有一封忘了把塑膠袋上的名條紙撕掉,我很氣的把它丟回去,結果她更妙,把名條撕掉再丟回來我信箱......Orz,樓下大門又沒有裝攝影機,沒有實質證據可以控告他,唯一能做的頂多就是把那些廣告紙塞回去,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可以給小弟的,感激不盡啊 融入他的生活 培養共同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