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可以處置此種情況嗎?


rubinpeng wrote:
社區範圍內, 非公家道路, 警察不會理你的...


是向當地的主管機關(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工務局吧!)
非常感謝 yu928及rubinpeng 大大的分析,

由你們這樣分析我們這個月管委會成立之後,就會著手來處理這個停車問題,

屋主沒有拿出權狀給我們看過,但在先前有在社區line群組聲明且有拿出與建商的切結書,

因為態度就是不給商量空間,所以才上來請教未來管委會可以與其協商的方式或約束的方式.

內容在下圖,





優先事項

先確定究竟那是私人地還是共有地

==>私人地,你管不著,但只要在另一邊擺禁止停車的路障牌,換他無可奈何

==>共有地,又分有專用和沒專用

有專用,你要卡他要靠社區條約去補強定義這塊用途,但要改社區條約要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沒專用,要卡他比較簡單,管委會會議決定後公布即可

切結書這東西沒什麼法律效用(隨你喜歡怎麼寫就怎麼寫)

重點一、地號,上網查,你們共同持分的土塊現在是那些人持有,真的有 6平方被持分嗎?

google 地籍資料 加 hinet 帳號,付點小錢就能查到。

重點二、地界在那? 成立委員會後,去申請鑑界。

這樣做有利有幣,利者,明定出邊界,如果剛剛好蓋在邊界上,你就延著邊界放花台

對方沒退縮地界,你自然不用退縮地界,他延著地界建,你就延著地界擺花台。

如果對方超過,那就叫對方拆屋賠地,逼對方退讓

如果是你們超過,那就叫建商出來處理。

這種透天,不大可能退個30公分,做花台、雨遮。(我會懷疑這花台是那 6平方)

重點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小額罰款 ,條約訂出來,罰錢,(重點:要懂法)

Eigen wrote:
切結書這東西沒什麼...(恕刪)


太感謝你的分析,到時候會把這些資訊提供給管委會!

感謝
再算個簡單的式子

114/6.13=18.597063621533442088091353996737

18.6*0.3=5.58 (差不多就是那6平方米)

對方佔用的很有可以是共有的持分

以上純屬不負責任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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