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MAC新手 wrote:我們的計算是每坪XX元,其中費用較包含第四台,不是每坪XX元外加第四台我們社區管委會有經過台北市政府核可,規約也有台北市政府核可的,所以這樣的收法有違法嗎?(恕刪) 如果這種算法是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的,那就沒有違法。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提案修改,看全體住戶怎麼決定。
先了解管委會和第四台業者簽的合約,如果跟外面一樣,那就有詭,可能有人拿了回扣,如果價格只有一半不到,鼻子摸摸算了,牽涉太多人利益,當做公德,交界自己拿捏,問管委會會推說是福利,沒有加在坪數,廠商送的,這是鬼扯,天下沒白吃午餐,可以調合約,應該會有不為人知的對價關係,個人覺得管委會要有制度,做會議記錄可以存查,現代資訊發達,肉搜超強,不像過往好唬弄
ludidi wrote:先了解管委會和第四台業者簽的合約,如果跟外面一樣,那就有詭,可能有人拿了回扣,如果價格只有一半不到,鼻子摸摸算了,牽涉太多人利益 +1價錢一樣,拿回扣價錢打7折以下,你就當作沒看到吧~~
seatree wrote:如果這種算法是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的,那就沒有違法。...(恕刪) 個人覺得這樣還是違法吧!怎麼可以先把費用灌進去, 不管你用不用大家來繳錢?!那政府是不是也可以先立法要每個人都先繳牌照稅, 就算沒車也要你先繳, 日後你買車就不用繳?!
JasonStock wrote:seatree wrote:如果這種算法是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的,那就沒有違法。...(恕刪)個人覺得這樣還是違法吧!怎麼可以先把費用灌進去, 不管你用不用大家來繳錢?!那政府是不是也可以先立法要每個人都先繳牌照稅, 就算沒車也要你先繳, 日後你買車就不用繳?!...(恕刪) 管委會說繳的是管理費跟清潔費第4台是免費給大家用,你能怎麼辦住社區你就看開點,不然就不要住社區圖書館,健身房.游泳池等等,你會不會說我都沒再用,可不可以退點錢
第1次聽到有這麼離譜社區管委會..社區管委會收取費用..都要按照法律收取...像第四台費用..並不包括在管理費內..如向住戶收取..就是違法...可向主管機關.區公所.都發局.申請調解..最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規約違反法律全部無效...理由..第四台費用.是包含在管理費用嗎...那是個人選擇自由...申請者付費...
如果主委或幹事聰明一點,款項就看不出來。基本上一般清潔費跟公用電費本來就是屬於大家使用,所以放在管理費很正常。不過如果將第四台費用列進去,等於是強制住戶使用某家第四台,已經違反公平原則,甚至強迫不看電視的人繳第四台費用也可以當成強制罪來討論。有人說委員會已經通過,那請問如果委員會表決通過一條在本社區強姦無罪,也算數嗎?所有規章必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法令,違法就是無效。況且有很多人習慣看mod,或者網路電視,有線第四台也不像水電一樣是一般人必須的東西,所以強逼人使用或強迫繳錢是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的。另外,有人說規章給政府核准了,這是天大的誤會,那個行為叫做報備,政府不會這麼笨去扛責任,報備就是收在政府機關這邊,到時候發生糾紛就以政府機關這一份為主,避免有心人士修改內容,如果真的在規章上面寫上不合政令的條文,政府基本上也不會管你,等到出事後直接當證據就好了。
neo0805 wrote:管委會說繳的是管理費跟清潔費第4台是免費給大家用,你能怎麼辦住社區你就看開點,不然就不要住社區...(恕刪) 照你的說法, 那下次社區開會說一戶都送一台百萬轎車讓你"免費"開但是管理費從今天起每個月多繳3萬, 你也會很開心的繳對吧!?如果這樣也行請通知我貴社區在哪, 明天我登門拜訪一下, 這可是天大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