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糾紛困擾-住戶發存證信涵給管委會



發文給全大樓有停車位的住戶 , 願意來換停這個位置的人...管理費少收一半...或是清潔費不收...

我想...

應該就會有""勇夫"'願意了吧...

經濟不景氣...

另類的省錢...一定會有人願意的...
搞不太懂這樣到底誰得到好處了...
固然汽車位車主可以主張他的權利, 也可以請管委會改正不合法規的部份.
不過管委會如果做出把機車位跟資源回收區交換的決議, 好像也沒有違法的地方.
所以結果是兩邊都沒有比較好....大家都是一起生活的鄰居, 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機車位和資源回收區互調一樣違法 地下室本就不該有機車位
把機車位取消 資源回收區故意換過去 挾怨報復倒是管不到 有得吵
而且如果車位的權狀是以地下室的車位主平分建物持分而非全部住戶時
恐怕汽車位住戶還能主張部份之前機車位的租金
管委會作事情不代表有利於大多數人就可以犧牲少數人 必須要合法
否則會作的很累
czlai wrote:
這個住戶今天發了存證信函給管委會,我看從這屆開始,幾屆之後,都沒人想來當管委會的委員了吧
一個社區開始荒廢,就是從這些事情開始...(恕刪)


我們社區的做法是....你可以很機車.但是下一屆就是你當主委了.讓你體驗什麼叫機車
請問一下該車主的合法車位到底是多大?
既然是合法持有的車位,當然要還給人家不是嗎?
如果因為這樣減少一兩個機車格也是合理的呀!
另外所提變壓器旁不能停放機車,不知道是要隔多少距離呢?

反正機車位是而外增加來出租的,劃掉幾個應該沒什麼關係吧?本來就不可能每個人都有停車位!
如果一切都合法來作以後比較不會有爭議吧?
車主的要求應該是要撤掉全部七個機車位吧。
因為據圖看來,汽車位車尾的地方,距離變電箱大概只有一個機車位的寬度,而這是那七台機車出入要經過的動線,車主怕機車出入可能會不小心碰撞,弄壞了他的愛車。
(另外可能有的私心是,如果那七個機車為撤掉,空出的偌大空間感覺就是該車位的獨佔空間,之後他要賣房子,該車位的價值會比較大,存屬臆測)
我們社區也有好幾個類似這樣的停車位,我們社區的作法是做鐵護欄將該車位靠左邊的部分圍起來,以避免機車出入可能產生的擦撞。

如果人家車主在合情合理的狀況之下,這麼要求

應該要受尊重和保障。

誰有理,誰就站得住腳…而不能流於意氣之爭。

好好解決問題才是,而不是『動腦筋』反將一軍回去。
爆音、無影像…HDMI

這可能要請縣市政府的建設局來看看

有時候個人自認為合法,但是實務上未必如此。

家裡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最後請建設局的人來看才解決

akita690 wrote:
機車位和資源回收區互調一樣違法 地下室本就不該有機車位


不好意思, 這一句看不太懂, 您是指地下室不可停機車嗎?
我們大樓有正式的機車位, 不必跟管委會租的, 有自己的使用權.
很多大樓地下室也都停機車, 沒看過哪一條法規不能停機車的.

之前我們公司大樓地下室車位想讓同事停重機, 結果管委會不淮.
後來去函問了縣政府相關單位, 沒說地下室不可以停機車耶~ 只是
我們公司所在大樓的管理規章有規定機車"不得進入"汽車停車場,
這部份是要在住戶大會時修改管理規章才可以的. 地下室停機車
似乎並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幫那個車主的車位加裝金屬柵欄保護車子以免被刮傷
順便讓機車有明確的行車動線
再來就是移掉牆上的變壓器位置 方便機車出入

我要是車主的話我會希望用這個兩全其美的折衷辦法

講難聽點 你今天這樣搞委員 委員也是人 人都會不爽

哪邊車子被陰到變成怎樣誰也不知道 你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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