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會變凶宅!」 鄰居拒借道搶救 冷氣工墜樓不治

你突破盲腸了
國稅局比鬼還要兇猛啊!!
人要遇鬼很難 要是被國稅局惡搞 比死還要痛苦!


Dark Soul wrote:
搞不好,國稅局查稅...(恕刪)
借筆記一下
7881974 wrote:
很好~~~
現在大家都知道蘆洲區民義街64巷林姓屋主公寓後巷有死過人了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papa1979 wrote:
晚上它會來敲門借過...(恕刪)



看看有沒有兇人網

順便也列進去

借過怎麼會變凶宅

地點是防火巷捏
這篇討論讓人想到前陣子的"孕婦吃拉麵的解壓縮事件"。讓孕婦插隊優先用餐是一種善意,但這善意不應是被強迫的;讓傷者儘快送醫是更大更高尚的善意,但這善意同樣不該被強迫,如果將生命救助視為第一要事而需要排除阻礙時(當阻礙本身並不違法時),排除阻礙所造成的損失就該由全民(政府)負擔。之前也有一戶民宅主人同意讓消防隊經由他家設水線來處理火災,結果事後他家大淹水,同樣難以求償。類似事件應該有統一規範,口頭正義通常都經不起考驗的。

wahaha1216 wrote:
公理誠可貴 生命價...(恕刪)


為了2000萬 反而不怕鬼
不怕半夜來敲門 復仇
哈哈
是窮到連鬼都不怕 哈哈
今天冷氣工有作好應有的防護,如安全繩(帶),就不會有這事發生。
但每年都有冷氣工摔死,為什麼,因為貪圖方便,
朋友作冷氣因為去二樓維修機器,被電到人往後仰,頭先撞地走了。

因有的安全要作,才不會因小失大。
bws125 wrote:
今天冷氣工有作好應有...(恕刪)



問題是就算借道也不會變凶宅吧

faxio wrote:
2 米高 ? 不...(恕刪)

搞不好還沒死
趕快送醫就沒事了
結果搞到大家都知道
當時候看到這個新聞其實有點搞不明白~~

就是讓傷患借過而已~ 這樣也算是凶宅!?

如果這樣就算是 那有問題的應該是凶宅定義的準則!

不過屋主邏輯也很奇特的! 如果當時候施工人員摔落就當場身亡

那就在他屋後~ 照凶宅界定這麼廣~ 那已經算是了阿
做什麼都好,但要懂得快樂!

Barett88 wrote:
借啊,為什麼不借??????? 救人一命,剩過因為自己的自私自利,而造的業好多了~~這沒什麼好考慮的~當你眼睛一閉,給你一百億也沒用啦~
為什麼沒有用?
老是有人自殺前買一堆保險,他們是買爽的嗎?
走投無路的窮只有窮人知道,跟窮到只有錢是不一樣的心境。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不努力肯定沒有機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