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yama wrote:各位大家好,小弟去年(恕刪) 1. 你自己當主委,大力改革..當然你們的其他委員也要支持你,否則管委會也是推動不了的.2. 就繼續向市府或工務持續檢舉吧,就讓他們的物品一直搬來搬去的,搬到他累吧!3. 求助於民代(你可能會曝光)4. 向記者投訴求助,讓這問題曝光吧!5. 搬家去了,那就脫苦海了.
跟大家報告後續,停車堆放雜物問題終於解決了,同事建議檢舉要針對市府人員,我檢舉社區或是管委會主委很難得到改善,頂多公文跑一跑,他要我看一下公文上的協辦專員是誰,就直接檢舉該專員。我才發出一天馬上市府就要求我補齊個人資料,說檢舉公務人員需要確認本人身份,我想市府要查水表就來吧,沒想到隔了2天市府就派人協同里長通知我們社區管委會查看地下停車場推放雜物狀況,當天就開了37張改善單限期改善,管理保全跟我說市府人員還把我們主委唸了一頓,我們社區那些違規住戶一看是市府開的單馬上就收得一乾二淨。原來處理這件事不難,是要找對人,公務員在意自己考核,被民眾一舉報他自己辦事不力等同要他老命,各位社區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可參考我的做法,只是為何保全單單跟我講我們主委被唸,我猜會不會是市府人員把我名字給洩露出去了,算了,現在停車場能恢復到原本交屋狀況,就算被知道是我檢舉的,那又如何?我是做對的事。
這可能不叫「已解決」,看起來問題還沒完,因為看到限期改善單蟑螂們當然會主動跑走,但是不用多久蟑螂們就又會跑出來,你可以先想想到時候要怎麼做。保全會單單跟你講,就表示在市府來檢查時,你(舉發人)的名字有被告知,既然保全知道,其他人很快也就會知道。我是支持你的作法的,所以希望你接下來這陣子務必小心人身安全。
chia29 wrote:保全會單單跟你講,就表示在市府來檢查時,你(舉發人)的名字有被告知,既然保全知道,其他人很快也就會知道。我是支持你的作法的,所以希望你接下來這陣子務必小心人身安全。 4zj3市府有這麼保密舉發人嗎?樓主自己小心點吧。後續社區發生的事情應該比堆放雜物精彩。
chia29 wrote:這可能不叫「已解決」,看起來問題還沒完,因為看到限期改善單蟑螂們當然會主動跑走,但是不用多久蟑螂們就又會跑出來,你可以先想想到時候要怎麼做。 再拿出來,再檢舉,下次違規户就是收到4~20萬罰單,看哪位要跟新台幣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