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ybaba wrote:花錢買的車位,屬私人產權 +1 你買個三房的房子,你鄰居來跟你說:你家就夫妻跟一個小孩,空出來的那個房間,反正沒人住,先讓我住段時間吧。如果你認為OK, 大家都是鄰居,互相一下應該沒什麼關係的!你再來說:鄰居!有需要那麼計較嗎?
每次我回我媽家的社區總是在外面繞半天找不到車位30分鐘繞阿繞等阿等守衛看不下去了直接幫我瞧一個外出旅遊的住戶的車位給我真的是超感恩的出門在外總有不便我相信你車上應該也有放車位難尋 暫時停放 +電話這樣的牌子如果真的不喜就反映到守衛那裡就好嚕
我也認為管理員不應該這麼做,因為他沒有任何權力,這是私有產權吧!就算圖個方便,也應盡到告知屋主尋求同意得意見吧。什麼敦親睦鄰說,當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沒有這一說,屆時應該會很火吧!關於有兩個車位的屋主,我也不認為別人就可以停,台北買一個兩百萬的車位,加起來就400萬了耶!沒車位跟我有什麼關係,外面一堆付費停車位怎麼不停?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每當有鄰居需要臨停,警衛必須事先致電車位的主人,詢問是否同意,而不是警衛自己可以決定有這樣的過程,我想大部份車主在沒妨礙的情形下,都會大方同意,因為有被尊重板主修養已經不錯了,要知道這不是僅一次,連續個好幾次誰不翻臉?你要用我花了上百萬買的車位,連問都不問,沒報警就不錯了!!我覺得不需要自備什麼三角錐請勿停車之類的東西,就照舊,不需要為這種事情改變你任何正常生活。然後請出主委以及保全公司主管,當面跟警衛講清楚,需要的話發個存證信函給保全,請勿再私自侵占或授權他人侵入你的產權,否則照“法律程序”來。但可以例外的是,如有事先連絡詢問,經所有人同意的話則無責任。情理法,給人情也得講道裡,這件事起因於警衛的本末倒置,要說車位主人不通人情,可根本就是件沒道理的事
不知大大有沒考慮過當發現別人把車停到你的車位那就把你的車擋在車位口...讓那台車不能出來臨停總是要離開...你就故意消失聯絡不到,也不要讓警衛聯絡到你甚至消失一兩天...讓那台車無法離開我想幾次之後,警衛應該不敢讓人停你的車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