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勞芬 wrote:
謝謝您的建議,確實這(恕刪)
看你的房價的幾百萬到底是多少吧 如果是房產價值接近千萬元
20萬其實也只佔房價的一小部分 應該是還能接受
如果房價連400萬不到 當然可能會比較心疼
如果是房子賣掉 是有賺錢的話 那可能虧損比較少 甚至變成少賺 都是能接受的
這種惡鄰居 以後會越來越麻煩
如果房價有賺錢 修電梯的錢應該還能扣除 未來繳稅時還能少繳一點 實際上損失會縮水
要看你自己評估看看
jonsejan wrote:
第2點,之所以較合理是因為持分多,在區權會上所能代表的分子數也較多,可以看一下條例規定區權會投票比例規定。除戶數外還要加上持分比例。(恕刪)
克勞芬 wrote:
目前還是先試試看政府機關能不能協助吧,千金買屋,萬金買鄰,我真的見識到了(恕刪)
5007382 wrote:
管委會失職.........管委會大都是無給職的不是公務人員也不是專業人員,你告失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