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空間是事實,既然被檢舉了,就依法規來做吧,各縣市應該都有自訂相關辦法,自己問一下孤狗大神應該不難吧?!從照片看起來,我直覺認為根本就是行人步道的一部分,行人走累了可以稍做休憩的地方,況且兩棟大樓一樓都有大門,可以設制門禁設備,還有保全協助看守,看不出來有啥安全危害之虞??這樣你都要擔心的話,那些住公寓、平房的不就不用睡覺了??
樓主是第一次買房吧!不然樓主就是沒參與過社區事務.....................到最後,你會發現最難搞的不是縣市政府,也不是法規.....因為這些都可以談.............最難搞的通常是自己社區的管委會.............人多嘴雜毫無效率畏首畏尾,要是突然有個有魄力的主委上任還會被說是貪贓枉法背後不知道被說成什麼樣(而且這還是心存正念看待的樣子,如果還有暗盤...那更是麻煩)子.............這就是大社區的狀況縣市政府和法規不是很麻煩的問題...............搞定自己的管委會才是要務................
看到樓上說的就想到,我住的社區管委會幾乎都是萬年委員,因為沒人想當,結果中間好不容易出現一個生面孔當選主委,想當然爾是想要大改以往的陋習與不合理之處,沒想到其中有個程序沒做到,就被之前的舊主委人前人後逢人就說,被說到臭後只能引咎辭職下臺,接著舊主委當仁不讓上台救火,再度把持社務......
WwW@@@ wrote:是的,沒想到之後還會(恕刪) 我前年剛買的新建案買的時候代銷就有明確告知中庭是公共開放空間當時沒有概念心想反正買的不是面中庭的這面,影響應該不會太大漸漸的開始有附近透天的阿公阿嬤,帶著小朋友進來好奇的東張西望接著就常有一群人來運動、散步還有直接騎摩托車衝進來的我們每棟有各自的出入口不是由管理室統一掌控而且沒有圍牆柵欄一開始難免會覺得不太安全尤其是看到同棟住戶進出還神經大條的不關大門一把無名火就要起來現在倒也慢慢習慣了畢竟市中心綠地不易取得跟阿公阿嬤分享一下也沒啥不好順便增進一下鄰居情誼當然~如果還有下棟房子我應該不會考慮再買有開放空間的但開放空間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如何去管理和維護這是我的一點小小看法
擺設大型盆栽、停放機車等開放空間管理疑義,依本市綜合設計開放空間管理維護辦法第7條規定:「起造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時,應將執行計畫書納入公寓大廈管理規約,並完成報備程序後,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管理維護之。以上是我寫信給高雄市建管處的回文,給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