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擔管理費<<<< 這是黑道吧!!很多兄弟也是在各商家、夜市收取管理費,請問你們是那一個堂口??看到這一篇,我也是很怕隔的一街有守衛社區,跑來跟我要管理費ps:1、即然大家都不想繳管理費,管委會解散,守衛也不要請,解散吧!幫你找好了解散管理委員會,依民法第 57 條規定得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同意即可2、別人就是不要繳,也不須要守衛,沒用到社區內設備才買的,為什麼要強迫別人加入,全國都加入管理費分擔更多!!
連招牌樣式,顏色,字體都要管啊?美醜很主觀,妳覺得美的招牌,就算妳願意出錢.別人還未必肯掛況且招牌掛在自家的建築物上,只要不違法,您憑什著管人賣什著東西.招牌用什麼字體妳那社區是供奉佛祖舍利嗎?憑什麼能讓人沾光?
家族的長輩在北部透天建案中購入一透天社區戶 這個社區的布局是方型基地,南北各一列臨路戶, 中間為社區戶(有大鐵門進出管制,有請24h警衛) 雖然當初合約中明確提及,臨路戶不加入管委會也不繳管理費 社區戶簽約購屋視同同意此條款 但社區戶對是相當反彈,認為,以社區整體營造與維護的觀念來說 臨路戶理應也加入管委會受管制,並且幫社區戶分擔管理費 而,此舉也能順便藉由管委會的法律約束力 來管制臨路戶店面的經營型,比如說臨路戶店家販賣的東西, 價格,都必須由管委會通過才准以實施 請問目前有什麼方法能強制讓臨路戶納入管委會管制嗎? 連賣什麼、價格都要管…………,可以開幾間愛狗仕、臭奈兒嗎?我絕對支持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作,你想改要讓合約人同意."強制" 你想太多了...當初他們花比較多的錢買透天,就是不想參與社區這部份..而且社區的公設他們應該也沒權使用,如果像是警衛部份 他們有經過大門 那就比較特殊,應該是要分擔警衛部份的費用比較合理..
我家也是臨路社區透天,當初也是因為臨路戶要繳相同管理費,和中庭社區戶鬧的不愉快,畢竟中庭戶的地下停車場維護管理費用高,使用產權都是中庭戶,若你是臨路戶會想繳嗎?後來管委會一分為二,中庭戶,臨路戶管委會各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