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臨路透天戶加入管委會?

臨路戶店家賣的東西如果不入流,沒有質感
比如說 麵飯油湯街邊小吃
那更是直接打擊社區整體價值


好自以為是了不起的想法阿
想請問什麼叫有質感的店

難怪鄰路戶不想理你們
反個方向思考

如果某社區裡面有些怪異份子 例如..

常常有怪異的舉動 導致該社區風評頗差

那臨路透天能要求賠償嗎!!!!!!!!!!!!!!!
分擔管理費<<<< 這是黑道吧!!
很多兄弟也是在各商家、夜市收取管理費,請問你們是那一個堂口??

看到這一篇,我也是很怕隔的一街有守衛社區,跑來跟我要管理費

ps:1、即然大家都不想繳管理費,管委會解散,守衛也不要請,解散吧!幫你找好了
解散管理委員會,依民法第 57 條規定得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同意即可


2、別人就是不要繳,也不須要守衛,沒用到社區內設備才買的,為什麼要強迫別人加入,全國都加入管理費分擔更多!!


連招牌樣式,顏色,字體都要管啊?美醜很主觀,妳覺得美的招牌,就算妳願意出錢.別人還未必肯掛
況且招牌掛在自家的建築物上,只要不違法,您憑什著管人賣什著東西.招牌用什麼字體

妳那社區是供奉佛祖舍利嗎?憑什麼能讓人沾光?


家族的長輩在北部透天建案中購入一透天社區戶 這個社區的布局是方型基地,南北各一列臨路戶, 中間為社區戶(有大鐵門進出管制,有請24h警衛) 雖然當初合約中明確提及,臨路戶不加入管委會也不繳管理費 社區戶簽約購屋視同同意此條款 但社區戶對是相當反彈,認為,以社區整體營造與維護的觀念來說 臨路戶理應也加入管委會受管制,並且幫社區戶分擔管理費 而,此舉也能順便藉由管委會的法律約束力 來管制臨路戶店面的經營型,比如說臨路戶店家販賣的東西, 價格,都必須由管委會通過才准以實施 請問目前有什麼方法能強制讓臨路戶納入管委會管制嗎?


連賣什麼、價格都要管…………,
可以開幾間愛狗仕、臭奈兒嗎?
我絕對支持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作,你想改要讓合約人同意.
"強制" 你想太多了...

當初他們花比較多的錢買透天,
就是不想參與社區這部份..
而且社區的公設他們應該也沒權使用,
如果像是警衛部份 他們有經過大門 那就比較特殊,
應該是要分擔警衛部份的費用比較合理..
不知道選KMT的人在想啥? 選條狗都比KMT強.
我也很想叫鄰居幫我分擔繳水電瓦斯網路費,但是我不夠無恥。
在01發文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區,本文很快就會進資源回收區!

鳥居堂三郎 wrote:
社區住戶認為,社區有...(恕刪)


你買東西是看商品跟服務內容

還是看店家所在社區名稱?

你公司跟客戶往來

是看財務跟營業績效還是看客戶辦公室地點?

我家也是臨路社區透天,當初也是因為臨路戶要繳相同管理費,和中庭社區戶鬧的不愉快,畢竟中庭戶的地下停車場維護管理費用高,使用產權都是中庭戶,若你是臨路戶會想繳嗎?後來管委會一分為二,
中庭戶,臨路戶管委會各自管理!
不知道哪個社區名聲如此好可以提高房價,可以分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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