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可以這樣規定的嗎?

機車位自己用不到,可以出租給同社區的住家,一個月租個200多元,很容易出租的,反而有點小賺呢! 尤其現在很多家庭,機車不只一台
抗議是對的,但你實際要的是如何解決的方法~~!!
反應給管委會,問問其他戶有沒有機車想停,你的位置可以給他們停,但費用需要他們付~~!!

否則一直抗議,只是增加互相的對立!!
既然要住社區大樓

就要合群一點

不然去住透天阿

如果人人都計較這麼多

管委會怎麼辦事
我想liskenny 說到一個重點
機車位是每戶購入均有配給嗎?有的話就算沒使用,區分會決議你要繳就是要繳
(這還是要經過表決的通過才行!)


除非今天你根本沒有產權,是開會決定強迫塞給你一個機車位然後向你收錢
(但重點還是在區分會表決前就該主張該議題的正當性並加以否決
 並要提出更好的管理辦法才能說服全部區分會所有人,例如使用登記管理並定期清查
 要不然你說你區分會沒參加或最後表決還是通過,那就真的很難翻案)
換棟透天的吧...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住大樓這是很基本的認知吧....一般來說地下室汽機車位應該都叫清潔費...

管委會收了...如果地下室很髒...你可以去跟他拷夭說...沒打掃乾淨...這是OK的...

vinci69 wrote:
今天下班突然發現我...(恕刪)

vinci69 wrote:
今天下班突然發現我...(恕刪)


去住公寓吧...就甚麼都不用付了
通常住一樓的,管理費是有打折的,因為的確沒有也不會使用到電梯……

這讓我想到我目前的社區
每半年要抽機車車位
半年繳1200元
每次都要去借人頭戶來抽簽
今年六月底9個簽都沒抽到
機車車位對需要得人很重要
所以可以租給其他住戶
有些是需要兩個機車車位得
如果管委會是經過大家同意
那真的就合法
應該要先講清楚~~

你這機車停車位是有權狀的?還是沒權狀的?

是從公設裡「劃」出來的機車停車位,然後每戶都有分到?

那…從公設劃出來的停車位,不是都有繳管理費了?這樣有沒有重複收費的情況?

照理來說,最合理的應該是車輛進出管制,要有停車證,每一個停車證收年費…就解決了~~

就是每戶【配發】一個機車位,既然有配發就要繳管理費

你用不到,可以爭取不要配發,把機會給別人,搞不好有人有兩三台機車要放

來這邊問,不如自己去問管委會

100元是小錢沒有錯,但該花就花,自己認為不該花的,就去跟管委會講講看

來這邊問不會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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