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位被管委會貼公告禁止停機車

我會這樣認為,如果你都已經知道這機車位有高風險被汽車A到,縱使機車不需全賠,但是為了理賠金煩來煩去,又是筆錄、調解會、法院,這樣值得嗎? 或許樓主認為於法就可以停,或者停了20多年都沒事,怎麼來了新汽車車主就一堆問題,那我只能說你以前遇到好鄰居。就像你現在沒再跟鄰居互相,新鄰居也沒打算跟你互相啦!
標題就有問題了
這根本不是停車位
既然沒產權的問題就應該由管委會規定為準
貴大樓不守規定的還不少
管委會似乎沒有執法徹底,或沒制度罰則
所以用這樣讓亂聽的住戶自己評估責任
原則上這樣的位置停了被撞很難主張財損,唯有上法院才有可能
相對的管委會上法院也應該會有連帶責任
如果以旁邊的希望號不小心K到,上法院後能得到的賠償應該也1000不到,舊到沒價值
但如果有人傷,那就大條了,怎麼牽連你都難以反駁
還有擋在對講機前,如果那一天出事,被牽連的機會很大,妨礙呼叫救援
所以建議樓主站在道德方面想自然放下糾結的心
還有,該希望號的動線,如果停機車的方向是主要車道
實際上希望號要停車或開出車位一定會有影響
建議版主做個好心人,就別再停了
如果再找不到停車位就建議別騎車了,多達成大眾運輸工具
為地球出點力
想也知道車主是希望給你一個警告要你有點自覺不要亂停,真的A到還不是要走法院才能判斷誰輸誰贏

既然那個地方管委會說不能停你移走就沒事了,你現在是想跟他拚看看誰輸誰贏就是了?

認真說你輸面比較大..如果你有錢有閒上調解委員會的話就繼續停

如果對方態度不是很好的話忍一下就好了,反正你錯在先...

同一個社區經常會碰到,鬧翻了對兩邊都不好
我們社區都沒有這個問題,我們社區有B1跟B2,兩個地下室都可以亂停車,凡是沒畫停車格的地方都可以停,例如機電室門口,停了滿滿的車子,住戶大會提亂停車的議題出來,還會跟委員吵架,原來委員的機車就停在裡頭。還有一個停車格停2台機車。
我們的管委會是我住過的大樓中,算是數一數二的爛,車子亂停的現象一直都存在,沒有人會管你怎麼停。
當初在桃園區買房子也是衝著建設公司的名氣來的,結果隔音差,管理也爛,比我們隔壁的老社區冠倫的還糟糕。如果你住桃園的話,可以來選擇我們社區,車子愛怎麼停就怎麼停。
不過你們社區既然都說這樣不行了,當然有它一定的疑慮。
你停的這個位置有付費嗎?如果沒有你還是乖乖的離開吧,如果大家停車都有付錢的話。
也對也不對

法律是有位階的

樓主能不能停那裏是一回事

若有車撞到以法律位階對方要賠。

1. 社區大樓送照時應該沒有機車格位,機車位都是後來根據社區需求而畫設.(所以管理就是屬管委會權責)
2. 管理委員會的權力本來就很大,請去仔細看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你們社區的住戶規約內文,一定有註明
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汽機車停車位管理辦法或他項社區特別的管理辦法,我們社區也一樣,管理辦法就是我寫
的.
3. 你說的那個角落真的不適合停機車,因為影響車輛進出,註銷是符合社區管理需求,也符合管委會的權責.(註銷前一定會安排委員實地會勘,再經過專案討論才會註銷,也不是某人或某委員說註銷就註銷,必有會議記錄.在我們社區,若要加畫或註銷機車停車位置,必須同時主委,副主委,監委,不分區委,梯委及專案委員,相關住戶都到場會勘,確認各項條件後才會加畫新的或註銷舊的機車位.
走車人 wrote:
“他撞到我 我要單方面全責賠他嗎?


單純論撞到

不用
就算那邊不能停
這裡屬於私有土地,並不適用道路交通法規
動的撞到靜止的
就是單方面的主動損毀
希望號硬要開出去,但撞到你的話
是他要賠償你
合法程序應該是希望號車主請管委會通知你們移車,避免影響他的進出

而管委會有公告,你們硬要違停
那就是另外的規範了,是兩回事
管委會反倒是有權力跟你討賠償

因為管委會是負責管理停車位的
希望號若因為這樣造成權益受損
他們可以跟管委會求償
而管委會找誰求償,就是找你

只能說希望號
他想要賠償,也要透過管委會這個中間人
就希望號車主單方面來說,他無法直接向你索求賠償

當然這是最單純的基本判斷狀況

人就算違規站在大馬路上
你也不能撞他
這是一樣的道理

--

至於停車位的話
那個地方確實不應該畫停車格
會影響開車格的汽車進出是事實
塗銷是大樓落成的時候就應該塗銷
甚至不應該畫作停車格
這點鬧上法院的話你們會站不住腳

就像路口,沒有畫紅線也不能臨時停車
沒紅線也是可以開罰的
路口有障礙物就是會影響視線
參加過樓主那裡的住戶大會
金馬大鎮汽車位是私人購買有產權
機車位不夠每戶一個所以住戶大會表決過先到先停
之前有住戶反應要求在不影響出入的公有地增設機車位
所以有多私劃樓主停的機車位
但是很明顯會造成風險的例如照片上的機車格
已經塗銷



ps:之前有更誇張的機車直接停在樓主旁邊的車道上
造成照規定停的機車無法出去
所以管委會才貼公告違規停放車主要自行負責

樓主有公德心很難嗎?
如果你真的要照規定走那就去調圖

但是相信我你調出來馬上你就會接受現況

因為一定有很多車位不在在圖上

光你第三張圖最外面那三台也會不見

不要說那棟是新蓋時你進去就有那些車位了

一堆二工的房子屢見不鮮


這是汽車進出場的動線?如果是的話還在凹那個位子可以停,不是蠢就是壞吧?(蠢=不懂汽車轉彎需要弧形,壞=明明知道但管別人去死就是要停)

樓上一堆說要去調原始圖的,就算給你找到原始有畫又怎樣,當初審稿疏忽過了,實際使用發現窒礙不能變更嗎?硬要摃上管委會,人家基於職權還是可以申請變更,不過是讓更多人討厭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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