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給別人,我用備份鑰匙進去,把門換鎖了,有錯嗎?

放暑假了是不是.....
浪人48 wrote:
昨天晚上,我趁著打死...(恕刪)


有時候沒搞清楚事情的原委,就腦補浪人48是受害者,真的要自我檢討。

事出必有因,各人造業各人擔。

以上,修正我的發言。
like3729
一事歸一事,別把犯法的事當理所當然,遲早會玩火上身,那時恐怕私刑正義只會害了你自己
浪人48 wrote:
昨天晚上,我趁著打死...(恕刪)


哈!這篇作文給60分
當初清明節老婆拜拜那篇90分
會有強制罪,反過來是要把門拆了
huang635555
這個有趣,我也想知道
Q. 租約到期,但房客一直不搬走,可以進入租屋處挪出房客物品,或更換門鎖,不讓房客出入嗎?
A. 原則上租約到期或終止租約後,如果房客尚未搬離,房東依然不得進入租屋內,也不能私自清運房客物品;如遇此狀況處理程序如下:

►租約有公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房客搬離
►租約無公證:催告 →(調解)→ 訴訟 → 強制執行
先催告房客於一定期限內搬離(寄發存證信函),如房客依然不搬走,則可先至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還是協議不成,再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房客搬遷返還房屋,取得勝訴判決後再行強制執行;亦可不經調解程序直接起訴。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huang635555
不繳錢的反而輕鬆
浪人48 wrote:
昨天晚上,我趁著打死...(恕刪)
第一次覺得收不到房租的受害者這麼可惡XD,可是惡馬惡人騎,不這樣他就不交租,還在背後笑你,你國家的法院會幫你處理嗎?
浪人48 wrote:
侵入民宅的罪很輕很輕,只要沒有偷竊,我問過律師了,為了教訓他們,讓他們下次乖乖繳房租,不要每次都在繳費期限才繳,我覺得這樣做他們才會怕,果不?他們今天中午就乖乖繳了

我家人前兩個月在加拿大請律師辦一些事情,事前需要付一些錢,結果前兩個禮拜一直找不到人,應該是捲款落跑了,之前在網路上看到她的評價都很好,我想應該是假評價!

請大家不要忽視律師會跑路的案件!
leoliou
還不錯啊,烙跑還記得捐款做公益[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JCBK2011
leoliou - 不好意思打錯字,是「捲款跑路」啦[笑到噴淚]
anima158 wrote:
第一次覺得收不到房租...(恕刪)

不是收不到房粗是遲交 每次遲交 還有啊 契約 稅金問題 樓主被檢舉逃漏稅 才一連串糾紛不清
為教訓租客不要遲交租金的手段 兩敗俱傷
有點不懂,如果你們有簽約了,房客後面也補繳了房租。
為何你還能強制單方面解除合約??
房客有明顯違約的狀況??

除非房客有違約,我覺得可能你還是站不住腳。

不過雙方都找律師了,就交給真的懂法的人吧。如果沒有一個好理由,對方又沒有違約,你堅持要單方面解約,那要賠償的可能就是你了。
EnglishVeryFAQ wrote:
有點不懂,如果你們有...(恕刪)

他之前 來龍去脈 看租客生意好 然後把契約條款項目 稅金問題和調高租金問題 要租客負擔稅金 被租客 檢舉逃漏稅 租客方面固定每次遲繳粗金

樓主氣得是 愛遲交2個月才給 並固意罵租客 後續就引發不可收拾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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