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在車內裝攝影機24小時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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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AI的

請問在車內裝攝影機對車外全時間監控錄影的話,請問這樣子有沒有違法?


在台灣,在車內安裝攝影機對車外進行全時間監控錄影,原則上是不違法的,但有幾個重要的法律原則和限制需要特別注意,主要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中對於隱私權的保護:

行車記錄器的一般用途是合法的:

行車記錄器的主要目的是在發生交通事故、糾紛或爭議時,提供證據釐清事實。在公共道路上錄影,通常被認為是為了公共利益(例如檢舉交通違規)或為了自保,這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
法務部曾函釋,公務或非公務機關以行車記錄器所錄存畫面,如僅涉及不特定自然人影像,且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者,尚無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
重點在於「使用」與「公開」錄影內容:

蒐集個人資料的合法性:只要是在「公開場所」進行錄影,且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通常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然而,如果錄影內容足以識別特定個人(例如車牌號碼、人臉清晰可辨),且您將其公開、散佈或作其他非必要用途,就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關鍵在於「非公開」和「無故」。如果是在公共道路上,理論上大家的活動並非「非公開」,因此一般行車記錄器錄影通常不會構成妨害秘密罪。
然而,若您的攝影機刻意對準特定私人處所(例如住家窗戶),或長期針對特定個人進行追蹤錄影,且錄影內容涉及他人「合理隱私期待」的非公開活動,就可能構成違法。
肖像權侵害:雖然肖像權在台灣並非直接由刑法規範,但如果無故公開他人的影像,且造成他人損害,對方可以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主要針對通訊內容的監察,車外錄影通常不適用,但若涉及聲音錄製,且內容屬非公開對話,則需注意。
合法使用的界線:

目的正當性:錄影應有正當目的,例如用於交通事故的佐證、檢舉違規行為等。
必要性與比例原則:錄影範圍應在必要限度內,不應超出合理範圍。例如,如果糾紛已經停止,就不應繼續攝錄。也不要刻意針對無關的人物拍攝。
不公開原則:除非有法律依據或為公共利益所必要,否則不應隨意將錄影內容公開、散佈,特別是涉及個人識別資訊的內容(如車牌、人臉)。如果需要公開,通常會建議對敏感資訊進行遮蔽。
總結來說:

在車內安裝攝影機對車外進行全時間監控錄影,只要是作為一般的行車記錄器使用,在公共道路上錄影,且不隨意公開或散佈涉及他人隱私的內容,通常是不違法的。

然而,若您的錄影行為逾越了「一般行車記錄器」的範疇,例如:

長時間針對特定對象或私人場所錄影
無故將涉及他人個人資訊或隱私的內容公開、散佈
這就有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的妨害秘密罪,或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因此,建議您在安裝和使用車載攝影機時,應以保障自身權益、釐清事故責任為主要目的,並謹慎處理所錄得的影像資料,避免不必要的公開,以避免法律糾紛。若有疑慮,最好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不要亂動別人後照鏡,裡面都有馬達機構的,不是可以隨便折來折去的,
亂動別人後照鏡,很不妥,任何理由。
停車場本來就是公共空間,錄影有什麼問題?
直接對著特定人士的專屬停車格長時間拍攝絕對違法。
我記得拍攝角度會影響會不會違法的判定捏
這個感覺有違法之虞
之前老家也有對面住戶自己裝攝影機對著我們家
跟管委會反應最後他也拆掉~
但過陣子又發現他只是換個地方用更隱密的角度拍攝
但它放在他們家陽台我們也不能進去確認
遇到這種鄰居真的無解
但還好過陣子人就不見了
因為吸毒被抓,後來才知道攝影機是要看警察不是看我們
pilne wrote:
我們新遷入社...(恕刪)

笑死..台灣一堆透天門口都裝好幾隻監視器,左右前方鄰居全多錄,要全告了嗎?
cgbvcchao wrote:
不要亂動別人後照鏡,裡面都有馬達機構的,不是可以隨便折來折去的


摩托車的後視鏡,
裡面沒有馬達 (電動收摺)。
我只想問對方是什麼車, 那麼用心裝2台在監控他的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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