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鄰居騷擾提告偽造文書

感覺樓主並不想把事搞大
那至少要自保
你不搞別人..別人會來搞你阿...

首先..先去印或拍照這次的收發簽名
再者準備錄音設備..不管你打電話給他要回你的物品..或是他再裝你老婆朋友打來..只要跟他有關..就錄音
接著調通聯紀錄

這些都是你自保的方法

要不要告..往後再考慮

法院講求證據..屆時自保或告人..這些都是對你有利的證據
要不然就是老婆跟老婆朋友是虛構的

你把78年次鄰居妹被告是真的

看文章想像真實劇情如有屬實純屬虛構。

SHL9785 wrote:
各位好,小弟家中最近...(恕刪)


偽造文書一定不成立, 但你告對方侵占應該會成立.
然後重點是你這篇趕快消失, 不然對方告你加重毀謗有機會成立~

請問沒指名道姓,也沒有什麼線索暗示,這篇文章會被對方告加重誹謗有機會成立嗎?

gacker wrote:
偽造文書一定不成立,...(恕刪)

ken02020202 wrote:
請問沒指名道姓,也沒...(恕刪)


加不加重跟姓名無關, 是因為訴諸文字.
對大樓住戶來說, 這篇文章足以讓人辨識出特定人, 這可以構成毀謗.
實務上檢察官不一定想管這種事, 但有人申告就要偵辦, 由於可"識別特定人"+"惡鄰居"等字眼, 所以基本符合毀謗, 訴諸文字符合"加重", 這類案子常以緩起訴結案.

法律用字常常不是字面的意思, 不是很熟悉法律的話, 給別人建議應該保守為宜, 謹慎為上, 免得別人誤觸法網~
讓她上新聞 不要怕她

另外告她不當得利
拿別人的東西、偽造簽名,還告原物主~~
那小姐是吃飽撐著嗎~你可以告回來給他一個教訓~
不然永遠不知悔改!
1.找律師,保全證據
2.不用浪費時間,直接讓他告,鐵定不起訴的
3.以後小心一點,感覺對方應該是精神方面有問題
長知識了,公開的平台上還是謹言慎行小心為妙才是,謝謝


gacker wrote:
加不加重跟姓名無關,...(恕刪)
怪了~ 這明明應該算是侵佔...另外匿名假裝你老婆跟她朋友算是詐欺...

她還堅持取三聯單 上法院 就算遇到恐龍法官也很難判她贏吧

只是要上法院很麻煩阿

Handerson.my life~ http://blog.roodo.com/hand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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