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Unicorn wrote:
如果說單車停在地下室...(恕刪)
10幾萬以上的單車好比一個美女全裸一般的等級
因為除非關在自己家裡比較安全一點之外
否則出現在地下停車場都是誘人犯罪(因為容易逞
)不是每個人都佛心來的
遇到1個阿撒布嚕的就夠你受的了
保全大大很辛苦的
公寓、大樓、華廈、豪宅區分很多
保全大大能力有限
實在很難保護到每一項值錢或讓人流口水的人事物
自己注意、小心保管、出門記得穿衣服才是首要
因為
如果住宅有保全就一切搞定
那警察大大的業務、工作量應該就可以少個3成吧

zerotime wrote:
雖說少數要服從多數,但多數要尊重少數,
"道理"不是投票投出來的,
不然我們來投票要不要繳稅好了,
如果設身處地替別人想,
每個人都騎腳踏車,
管委會還會這樣規定嗎?.(恕刪)
LHD wrote:不知這樣是否合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