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可以這樣做嗎?ptt

陽台屬於社區外觀一部份

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經規約修訂予以禁止、處分

管委會完全沒問題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台灣鯛的下限我真的又開了眼界。

第一,自行增建影響大樓外觀,管委會就可管
第二,澆花水潑到樓下影響鄰居
第三,盆栽處於危險容易掉落狀態,造成一樓活動時,人員的精神壓力
第四,竟然還能上來檢討別人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我想請教各位是想了解怎樣擺放最好及不要影響別人。
所以是不是把植物都放下來就沒問題,
所有植物都加水盤也可以是嗎?


看到您這張圖...
我覺得貴社區的管委會已經很客氣了,這已經達到可以舉報的標準了...
首先,東西不應該突出外牆...

另外就是您的物品高度超出外牆,風大時掉落機率應該不低...
無論任何原因,只要掉落都是您的責任,可以直接告過失傷害~
空氣清淨請交給專業的空氣清淨機
陽台牆上裝窗戶上面再裝花台,這種作法倒是很少見。我若是管委會,最少也得善意提醒你要小心安全性及澆水,否則就是失職了。
裝玻璃窗主要不是用來採光的嗎?不裝不是更能採光?
盆栽放這樣的高度澆水不會感覺有點困難嗎?
都已經突出欄杆外了...
到底哪來的勇氣上網討拍?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想請問我是否違法
若有違法我願改善至合法 

你相片中的放盆栽的地方,已算是違建了,請先把違建拆掉。
jettachen wrote:
陽台牆上裝窗戶上面再...(恕刪)

玻璃是全棟樓都蓋這樣耶。
光是澆水噴到別人,這就已經影響別的住戶了..住你下面的住戶比你還煩好嗎!
為什麼有的人明明就做錯,還自以為沒錯?

我目前就受樓上住戶澆水的困擾..真的很惱人!我才要精神衰弱好嗎!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玻璃是全棟樓都蓋這樣耶。
所以是不是把盆栽放下來就可以了嗎?


是的
這一個窗口是這樣處理就可以

但是另外一邊
如果不處理的話.
搞不好工務局一來...違建都要拆掉..

你們管委會心腸比較好
沒有直接舉報違建.
只有要求你把盆栽拿回你購買有權利使用的房子裡面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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