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我想請教各位是想了解怎樣擺放最好及不要影響別人。所以是不是把植物都放下來就沒問題,所有植物都加水盤也可以是嗎? 看到您這張圖...我覺得貴社區的管委會已經很客氣了,這已經達到可以舉報的標準了...首先,東西不應該突出外牆...另外就是您的物品高度超出外牆,風大時掉落機率應該不低...無論任何原因,只要掉落都是您的責任,可以直接告過失傷害~
陽台牆上裝窗戶上面再裝花台,這種作法倒是很少見。我若是管委會,最少也得善意提醒你要小心安全性及澆水,否則就是失職了。裝玻璃窗主要不是用來採光的嗎?不裝不是更能採光?盆栽放這樣的高度澆水不會感覺有點困難嗎?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玻璃是全棟樓都蓋這樣耶。所以是不是把盆栽放下來就可以了嗎? 是的這一個窗口是這樣處理就可以但是另外一邊如果不處理的話.搞不好工務局一來...違建都要拆掉..你們管委會心腸比較好沒有直接舉報違建.只有要求你把盆栽拿回你購買有權利使用的房子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