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鄰居有問題,我該怎麼辦?

tsai_cc wrote:
如果他只是智能障礙而...(恕刪)


那請問蔡CC先生你又怎麼知道他只是智能障礙而不是有攻擊傾向的精神分裂患者???

並不是每位精神障礙者都會對人釋出善意~~~~

樓主不先保護自己,難道要等到先被對方傷害之後才做出防衛措施嗎???
alearn1212 wrote:
那請問蔡CC先生你又怎麼知道他只是智能障礙而不是有攻擊傾向...(恕刪)


+1

就連tsai_cc大大這樣的專業人士你在網路上攻擊性就那麼強了,我們怎麼知道那個陌生人攻擊性不強呢。
請里長處裡有用嗎?
還是尋求其他團體的協助...
不過鄰居真的很重要,
雖說精神疾病不見得就會對住戶造成直接傷害,
但是家屬沒有照顧好,讓他可以直接在樓梯間小便這種事情還是很糟糕。

希望樓主早日解決。
tigerliu wrote:
+1就連tsai_c...(恕刪)


++++++ 同意您的說法,
有些事情控制權不在自己.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原文所PO目的是為尋求更妥善及適宜應對方式。
謝謝所有給小弟正面回應與建議的人,也感謝給我負面評價及提醒之人,尤其是tsai_cc兄。
雖然您沒有給我正增強,但卻無意間給了小弟方向。PO文第一則回應看到您的指教之時心情
曾波動起伏,但後續的熱情回應讓小弟至感窩心,以下小弟將向各位簡單補充及報告後續處
理方式以作為本篇討論結束或延伸….可能還會有大大要賜教或補充的,小弟虛心受教。

關於法律問題,有幾位大大反對將將其禁錮於天台這件事情,尤以tsai_cc兄認為小弟是
因以先知其身份而故意為之行為,小弟鄭重在此再強調一次,小弟在當時確實不知道其是本
棟住戶成員。會將其反鎖於天台是從其背影打量的結果及以下因素,其身高略矮於小弟但論
”漢草”(體格),小弟自認沒有勝算,且其口袋什麼傢伙,在當時都是問號(當時因其行
為及反應,小弟主觀的認為八九不離十的鐵為賊人,要作案豈不沒帶”機絲”(傢伙)的道
理),小弟步出天台15m(公尺)時他已離小弟超過40m之遙(4~5棟公寓天台是連通的)
,依序基於
(1).小弟只是一般百姓沒有盤查權更無留置權,攔到了又如何?他如果是賊人我能要求他跟
我一起等警察嗎?!打的贏嗎?會不會告我傷害??搞到自己住院怎麼辦???如果比住院
更慘呢,難道剛繳的保險費就要讓我妻小過活嗎?????
(2).沒有優勢,何需冒險(論體格不如人,論防衛…兩手空空,豈有西瓜撞石頭之理)
在相應不理的情況之下(就算叫到回頭也應該是他沒退路放手一搏之時,更無趕狗入窮巷之
理(這是形容詞,拜託!請不要斷章取意,小弟絕無歧視弱者))
(3).要放過他嗎?會不會縱虎歸山?
基於以上原因,才退出門後將門栓上立即以手機報警。於原文所述或到此為止,很多的大大
恐怕都會覺得這只是一個流程,接下來就只是等警察來………其實在拴上天台門報警之後小
弟內心的爭扎首先想到的是
[1].會不會告我妨礙自由?(但我別無選擇)
[2].如真是賊人萬一全無退路之際會不會鋌而走險,試圖逐樓攀下,萬一摔死了,我的良心
對的起嗎??要避免這種情況而開門嗎??我將之反鎖對方鐵定很不爽,開門走了就算,如
果補我一刀我又何苦?
我只能硬著頭皮等警方來處理。
註:我的觀念是如果是賊人,只要他成功得手之後就嚐到甜頭,一畝地不可能短時間反覆收
割,但這棟樓卻很可能會變成他眼中的良田,他一定會竭盡所能的 ” 辛勤 ” 採收(地緣關
係),樓上僅一位單身女性暫先不論,萬一他收割到我家來,錢財乃身外之物或許看開就好
,但我妻小的安危不是金錢所能論及,同理心,鄰居有事呢!?

回歸主題
tsai_cc兄,小弟到現在真的是沒辦法辨認他是否是精神疾病、智能障礙亦或是中邪,但他在
某些程度上卻為我的生活帶來某種程度身心的不快及壓力,進而形成焦慮。
A. 他會在樓梯間小解(慶信的是他目前為止還沒在我家門口方便過)
B. 常將整棟樓樓梯間窗戶關上(樓梯間已尿騷味嚴重了,看到這種情形一定是會
打開通風,但有時,沒多久窗戶又會再度被關上)
C. 常常明已是大白天了,樓梯間各樓層的電燈卻少有不亮的。
D. 我都是在要出門的時候才會【遇到】他,時而他會在樓梯間"定點"背對讓我通過
,時偶看我下樓之際,即會倉皇開門離去。
E. 從他身邊經過前後,在一定的距離下就可以聞到一股味道(洗澡次數不多)
F. 他常獨自坐在五樓樓梯間,五樓(單身女性)住戶也時常被嚇的...
G. 見有人經過他時會假裝開門,卻遲遲未有動靜...

tsai_cc兄您說:
1. 【精神病人不是什麼細菌病毒】,小弟同意,小弟也是迫於此次所遇才上網閱讀有關於
精神疾病相關知識與介紹,在某些程度下精神病友也需要周遭人員的協助,讓其能於生活
中能自理,這對他們的病情康復會有相當的幫助。
2. 【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依照精神衛生法本來就要送醫,除此之外你什麼都不能做】,小弟
不知道上述A~G點是否會有攻擊性徵兆,但又不想拿家人來應証,所以小弟上網將您所提
的【精神衛生法】下載來看。

為免小弟若曲解法條精神而誤導各位,將放置法條網址,以便全文可供有興趣或同樣問題
之人參閱,或由入口網站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精神衛生法】及其他相關法規。
(若有錯誤亦請大大們指正及討論)

【精神衛生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L0020030
部分原文摘錄如下:

第 一 章 總則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
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


第 三 章 病人之保護及權益保障
第18條對病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病人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第 四 章 協助就醫、通報及追蹤保護
第29條 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之保護人或家屬,應協助其就醫。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有前項之人或其自由受不當限制時,應主動
協助之。……

第32條 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
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
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民眾發現前項之人時,應即通知當地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

小結:我不是醫生我無法判斷我所遇到對向是否具有攻擊性, 【精神衛生法】對於病患保障及
權益皆有規定之,然也有相關處置規定。

先讀法規並非想將對方一次就送去診察或強制規範治療,前日第二次拜會他媽媽(未找里長,
顧及對方家屬感受,約於外面,免刺激到「他」),期望能對他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及我的焦慮
及反應他會於樓梯間小解…等問題。我的問題初步尚未完全解決,仍待後續觀其是否能於改善
公共空間不再小解或小解之後該家屬是否會善後,以減輕樓梯間刺鼻的味道、我們要隨時避免
誤踩地雷之慮。
只要他在不具攻擊性及維持公共空間生活品質之下,我沒有理由不與他和平共存。
這裡沒有真正的贏家,也沒有所謂的輸家,尋求真理及做人道理及方法才是人生中所該學習的
課題。然因各位的參與讓小弟豐富及增長了許多的寶貴經驗。

春江水暖鴨先知。
謝謝大家的建議及鼓勵。

附:小弟因孤陋寡聞,對於 dominic2708兄所提,非住戶進入天台或樓梯間是否有相關法律
能於有效嚇阻或…..,此議題一直也是小弟希望能更進一步瞭解(本公寓常會被貼鑰匙店小貼
紙,貼一張也就罷,怪在每戶門的附近都會貼,使小弟不得不疑是否賊人預先所做之記號,主
觀認為如報報環保局…效果有限,小弟並不抱太大的希望),總期能知相關法規能於嚇阻,若
不成…如當場逮倒或後續應如何處理?。是否dominic2708兄要另開一版,期有相關專業或
瞭解之大大能夠即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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