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自家大門門鎖需要管委會同意嗎?

大廈社區管理條例有個詞:「專有」、「共有」、「共用」
住戶規約會有定義各自的範圍,例如頂樓平台、社區中庭、外觀等一定是「共有」。
你的案例比較像「外觀」的一致性,例如氣密窗或雨遮的形式,通常住戶規約是有定義的。

除此之外,關起門窗以內的,都叫「專有」,或許樓梯間的大門外觀,屬於「共有」or「共用」。

但是換鎖一定是「專有」的範疇,但若(大幅)改變形式,而衝突到共有空間的外觀。這點就真的要仔細看貴社區的住戶規約管到何種程度。

可向在地政府的大廈使用管理科徵詢是否有相似案例。

以上建議。
shang7 wrote:
好的,我會參考的,畢...(恕刪)
雖然你不想搞複雜,但你去找法規來證明可以換鎖,在某些住戶的眼中你就是不合群,問題人物
shang7 wrote:
不是喔,我是跟建商的...(恕刪)

跟我猜的一樣,你說的客服是建商的客服,不然那有管委會有客服部的,如果是荷蘭村那還有可能有客服部

依我看是房子還沒賣完,怕你們亂搞嚇唬你的,應該也還沒成立管委會吧,現在的管委會還是建商代管的

竹東是那邊的大社區管這麼寬?
如果是竹北高鐵那邊的管這麼寬那還說的過去
iou9998 wrote:
雖然你不想搞複雜,...(恕刪)
雖然你不想搞複雜,但你去找法規來證明可以換鎖,在某些住戶的眼中你就是不合群,問題人物


換自己家門鎖還要找法規
是我大概爆炸了

臺北市以外

有錢買透天
沒錢買大樓

有錢還買大樓
只能說是自找的
iou9998 wrote:
雖然你不想搞複雜,但你去找法規來證明可以換鎖,在某些住戶的眼中你就是不合群,問題人物

有這麼嚴重嗎
這種鄰居也太玻璃心了
我覺得那種製造噪音髒亂或是精神不正常擾亂安寧
才夠格被稱為問題人物吧
還合群咧 住北韓?
凡事都要有個比例原則
換個鎖就是問題人物?(笑
玻璃心鄰居日後變問題人物的機會還比較高

orangebear1006 wrote:
換自己家門所還要找...(恕刪)

真的!呵呵
7881974 wrote:
有這麼嚴重嗎這種鄰居...(恕刪)
你沒看他說他鄰居在自家大門上掛個牌子就被管委會拍照檢舉並要求拿掉了,不知道過年過節時在自己門上貼個春聯或聖誕裝飾會不會也被檢舉,管委會管這麼大,若遇到不配合的住戶不就變玻璃心了,婆媽聚在一起時的嘴可是很恐怖的
哪個建案?環球市?環宇市?環球市的話一堆人換過了

lazycats wrote:
大廈社區管理條例有...(恕刪)

好的,謝謝,我有時間還是會去政府機關問問,只是不知道要找哪個部門,現在有頭緒就能去問看看了,只要沒有這種限制那我就不用擔心,至於管委會那邊要怎麼看我我也不會介意,基本還是會尊重他們。

shang7 wrote:
各位好,這邊有個問...(恕刪)


那道門是你的財權,即專有部分,專有部分規約是管不到你,
但門旁的牆壁就是約定專用,規約可以約束,
如春聯貼在牆上的樣式管委會有通過規約就可管,
至於換鎖是掛在你的門上,管委會是無權要求你復原,
雖然你有權利換,但住在集合社區裡,凡事還是相互一下,
去跟管委會溝通看看,畢竟同住一個屋簷下,天天還要見面的,那天說不定也需要管委會幫忙,
ps: 我之前住的社區一開始大家感情很好,後來因為很多利益的事,最後撕破臉,
給你當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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