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in0128 wrote:管委會倒是真得蠻夠力的,欣灣時代住戶若是違反其規定事項,除了寄發存證信函等必要法律處置外,還會通知違規住戶工作場所(中鋼)的主管。
欣灣時代的管委會那麼(恕刪)
Ethansharon wrote:
管委會倒是真得蠻夠力的
迷航 wrote:
區權會可以決議規定公共區域不可吸煙,
但在私人空間不行
基本上查了一堆案例
這樣的決議是站的住腳的
...若公寓大廈要全面禁止住戶在家中(即室內)抽菸,必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及第33條規定,需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後作成全面禁止住戶在家中吸菸之決議,再載明於公寓大廈規約內,一旦成為正式之規約後,即對所有的住戶都產生拘束力,必須遵守。
引用來源: [釋疑]有關住家吸菸影響到其他住戶的問題
而且當這樣的案例判決越判越多~ 以後就會慢慢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共識
癮君子千萬不要入住此社區
免得被綁手綁腳喪失吞雲吐霧的自由

just truth wrote:
基本上查了一堆案例
這樣的決議是站的住腳的
...若公寓大廈要全面禁止住戶在家中(即室內)抽菸,必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及第33條規定,需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後作成全面禁止住戶在家中吸菸之決議,再載明於公寓大廈規約內,一旦成為正式之規約後,即對所有的住戶都產生拘束力,必須遵守。
引用來源: [釋疑]有關住家吸菸影響到其他住戶的問題
而且當這樣的案例判決越判越多~ 以後就會慢慢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共識
癮君子千萬不要入住此社區
免得被綁手綁腳喪失吞雲吐霧的自由
這個是「法律評析」不是法律,上面判例還是鄰居舉証(難)
區權會很難管不到私人空間的,要管就要舉証
例如音量太大…,重點在舉証(難)
吸煙、點香、油煙、燥音,都是舉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