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唉~~果然是千萬買屋,億萬買鄰
好的鄰居比房屋重要太多勒
我對面的鄰居將鞋子亂放
嚴重影響安全逃生路線
所以,我就依正當途徑向管委會申述
幸好我們的管委會有出面處理
又碰上不會推托的保全公司
(在此推薦歐艾斯保全,處理的不錯)
管委會的處理流程如下:
拍照存證-->開單勸導-->再次通知-->申報主管機關
正當管委會在次通知他違規時
(他應該也知道下一步就申報主管機關了)
那個爛人居然寫信給我太太的校長
(我太太在中學教書)
果真是天下事無奇不有
惡人還先告狀
之後看看後續處理狀況
在po上來供大家參考*^^*
為什麼要寫信給校長...
因為跟校長私交比較好???
想利用他來施壓嗎!!!
Giyion wrote:
為什麼要寫信給校長....(恕刪)


住家的事校長可以管喔?
別理他啦,如果有亂說
就告誹謗...
如果妳們沒有直接站出來指正他的話...

有沒有想過他為何知道程序走到哪了?
為何他知道你太太在學校當老師?
為何他會知道是妳們檢舉的?

有時候表面上順著你的人,不代表他的心也認同你...
表面上依著你的想法做事,實際上是雙面鬼刀?

SORRY啦 不是要離間妳們跟管委會或保全公司的人
有時候真的有一環的人在幫你做事,但不免也有跟對方比較親近的人
這樣大大了解嗎?
我說的是屬於人性比較險惡的一面...提醒一下大大
希望只是對方剛好猜到而已....
tinlong96 wrote:
如果妳們沒有直接站出...(恕刪)


感謝tinlong96的提醒
我們有私下先規勸過對方
(前任的管理公司不想管這一塊)
而且,我太太的學校幾乎整棟都知道
(因為頂樓的住戶兒子在該學校念書)
所以,我想對方一定會知道這些事情
但仍然感謝您的提醒
防人之心不可無*^_^*
timy555000 wrote:
住家的事校長可以管喔...(恕刪)


哈哈~~我知道無法管啦
畢竟,對方違法在先
我們手上也有管委會要求惡鄰改進的公文
對我們夫妻倆的工作並不會造成影響
只是覺得無法想像他的品格如此低劣
po上來讓大家笑笑罷了

另外,有位熱心的網友建議我可以發函給消防局
如果真的檔住逃生通道太誇張
消防局可開出6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單
給各位有同樣困擾的網友參考一下囉
再次感謝那位熱心的網友
用其人之法,反治其人
如果對方也是公教人員更好
或是正常公司的職員
你也發黑函去,順便附上照片或管委會的文
讓他糗糗
知道這種感受...
如果他是自己開店或當老闆的
那就...通告所有親朋好友,將其列為拒絕往來戶
好好宣傳此事!
這種人真過份,與鄰居的事還牽扯到對方的工作環境
實在是糟糕!
直接把那些鞋子拿到管理室失物招領
這樣效果比較顯著!
缺點是自己不要偶爾也犯了同樣的錯...
飛 力 wrote:
直接把那些鞋子拿到管理室失物招領...(恕刪)

這樣他如果提告侵佔罪可有辦法保身?
那就拿到警察局去阿...

侵佔成立的條件沒那麼簡單..
你要有意圖

那你拿到公告的招領處 這就表示你無侵占意圖
不過缺點是 不幸被告 可能會花點時間 去解釋一下

所以送警察局最快啦 路邊撿到 送去主管機關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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