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由於建商當初沒有規畫適當的垃圾集中場地
所以在管委會接手後 開始規劃垃圾集中場
經過討論 提出三個案子 包括
1.固定時間將子車推出讓大家丟
2.設置在地下停車場的角落
3.在中庭以簡單木構做一個小屋 安放子車與資源回收場 美其名為"環保小棧"
經過給社區居民問卷結果 有效問卷12X戶 有8X戶贊成設置所謂的"環保小棧"
管委會貼出公告後 迅速找來廠商施工
目前木建築架構已經完成 如圖 未來應該會加上屋頂 牆壁和門

小弟曾在問卷中 極力反對垃圾場設置於中庭
一來中庭是整個社區的門面與形象 平日下午與假日 也是社區居民 尤其是小朋友的活動遊戲空間
一旦設置垃圾場 不僅破壞整體清爽寬廣的中庭 也影響社區居民活動時的品質
雖然管委會承諾每日清洗垃圾子車 並且限定丟垃圾時間
但只要是垃圾集中場地 又在戶外 異味 蚊蟲蟑螂甚至老鼠絕對難免
長遠來看 對社區整體房價 與未來房屋轉手絕對是大利空
最慘的是.... 小弟的居所就在這個垃圾場的正對面
客廳 陽台的View原本是清爽寬廣的中庭 現在卻即將變成垃圾場!
雖然還沒蓋好 但光看到心情就整個惡劣起來
想問問版大們 有沒有可能轉圜的餘地或方法呢?
雖然社區已經交給管委會管理 但當初建商並沒有提及門口會有垃圾場
是否可以從這個方向抗爭?
否則小弟只能在陽台掛白布條抗議了!
請幫幫我吧 新居剛落成 聽到這個整個心情down到谷底....
5/28晚間進度更新
版上大大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訊 小弟先在此謝過
5/28狀況更新
中庭垃圾場目前停工 原因是有住戶抗議 投票決議不具效力
管委會迅速發了一封 "區分所有權人投票通知"
同樣採用書面問卷投票
方案還是上述三個~
接下來必須要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投票 投票數3/4以上同意 才可成立
若未過 第二次投票只要1/5參與 1/2以上同意即可
按照上次投票經驗 第一次要過關的機會應該不高 但第二次投票門檻很低 相信是關鍵
目前的狀況 中庭垃圾場已經蓋了支架...閒置在那邊(而且已經鑽地和鑽圍牆固定...)
我希望此景 能讓其他住戶想像一下垃圾場放中庭有多醜
而考量別的案子...
另外針對投票問卷部分 我對管委會的操作有點意見
第一次投票的時候 對於其他兩案 並沒有詳細說明
對於設置在地下停車場 甚至故意提及可能怕小朋友丟垃圾危險
還有讓沒有地下室停車位者也能自由進出停車場的疑慮
而中庭垃圾場 不但取了個好聽的"環保小棧"
還特別說明 材質將會採用木構 玻璃頂 維持美觀
同時也會確保不會有臭味等等...
而這次區分所有權人投票問卷
同樣在地下停車場案子 說明"必須開放無停車位與其他棟住戶地下室門禁通行權"
以及"而且行經車道 需特別注意行車與行人安全"兩缺點
但中庭廣場垃圾收集站一案 卻只提到
"為避免影響觀瞻 以南方松構材及板牆 玻璃屋頂建一個垃圾及資源回收集中室
內部分隔兩間 各設獨立門 可以分別管制開放時間 垃圾集中式每天分做早晚兩個時段開放使用"
絲毫沒有提及會影響中庭活動空間 社區外觀與質感 玻璃屋頂無法防曬 造成夏天垃圾發酵...等問題
差異如此明顯 是否可以懷疑有某些力量暗中操作 企圖影響住戶意見 在社區施做這項工程??
從上次問卷收到 5/20管委會晚間開會決議執行 (管委會決議中表示還在比價)
不到一個星期 材料居然已經運來 在中庭迅速施工蓋起垃圾場
執行速度快到讓人佩服管委會的執行力....(???)
想問版上大大 目前小弟還有可能有什麼施力點?
上次說因為沒有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投票於法無據
管委會也迅速做出反應 要再辦一次問卷 而且是以 "區分所有權人 表決票"為名
想取得法律上的立足點....
萬一中庭垃圾場案真的成型 恐怕就無轉圜餘地
小弟真的很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