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如果社區的公共排水幹管破裂
造成七層樓公寓從五樓開始出現壁癌
四樓以下都會漏水
而且相當嚴重
從住戶內可以看到水直接流下來
經過抓漏處理之後
從五樓住戶的公共管道間維修處理之後
目前已經都不會漏水了
但是向管委會請款時
管委會竟然說只要負責三分之一
請問大家該如何來跟管委會抗爭
謝謝!
Drango wrote:
既然是公共區域漏水,...(恕刪)
其實從去年就已經跟上屆主委反應過了
管委會一直不處理
試問誰能忍受長達一年自家裡一直在漏水
在忍無可忍下只好自行尋找廠商來處理
然而找來廠商抓漏並報價
也把報價單給了主委
主委也說那趕快去處理
現在好了
來個不認帳
說他們管委裡有位做水電的
他認為只要一萬就可以了
請問水電是會抓漏嗎
來個馬後砲誰不會阿
沒錯
如果社區公共區域有問題需要住戶自行出面處理的話
那管委會是可以連署廢除掉
但是一個不大不小的社區
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不少的事情要做
還是要有人幫忙協助處理
但是
當管委會若不主動的話
住戶必須要自行處理時
也應該讓住戶能實報實銷吧
更何況
這些管委還每個月都有補助可領
領的還是我們這些住戶每個月所繳的管理費
已瘋 wrote:
請問大家 如果社區的...(恕刪)
本人也做過管委會的委員及主委,管委會的成員在審核支出時確實會讓住戶有錙銖必較的感覺,但很多時候其實是怕被住戶誤會亂花錢,畢竟大家都是沒有津貼義務出來幫忙社區的愚蠢義工。(另有目的的例外)
針對樓主的問題,其實一開始就應該由管委會負責維修,因為排水屬於管委會負責維修的範圍。
樓主自行找廠商維修因為沒有發包比價的動作,所以有管委會成員質疑價格偏高是有可能的。或此次金額已超過管委會能夠決定的權限,所以管委會只能支付三分之一? 我們社區管委會的權限只有"十萬"!!超過的得上區大才能決定...
但樓主若是因為多次告知管委會無反應迫不得已如此,最好是能有證據能證明管委會明知有問題卻不善盡維修之責,如: 向管委會提出之報修單、會議記錄等。以便將來訴訟或上調解委員會用。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