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詢問管委會問題,懇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

小弟目前居住於一個900多戶的社區大樓,最近因為倒垃圾問題與管委會有糾紛!
想請各位先進替小弟解惑!

原由:
社區本來有提供定點垃圾桶供住戶丟棄垃圾,
後來不知什麼原由垃圾桶被撤走了,
使得住戶晚上八點一到就要準時到路口的垃圾車丟棄垃圾,
小弟因為上班的關係需要輪班,無法準時丟垃圾!
後來到社區的管委會反映,
得到的結論卻是垃圾是你製造的,本來就是要自行處裡?
請問各位先進:

1.大樓的管理費項目是否有包含清潔費?那清潔範圍是否有包含住戶的垃圾處理?
2.是否有其他申訴管道?
如果原來的運作方式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的
管委會是不可以自行更改
如果原來的運作方式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管委會決定
管委會是可以更改的
你可以在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經出席2/3通過並將它列入規約
這樣以後除非修改規約否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

邱小帥 wrote:
小弟目前居住於一個9...(恕刪)


可能是該社區有住戶亂來,最後管委會為了解決紛爭,
乾脆取消。
找個時間去管委會瞭解,或許會有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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