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因為前日我有跟社區總幹事提出申請調閱"臨時區權會議的錄影資料"今天總幹事回覆我,管委會說因為住戶規約裡面,沒有規定這一條,所以不能提供給我錄影資料。但是,我是所有權人,當天也有去開會,也被攝影進去,我也按時繳交管理費,我真的沒有權利調閱嗎?因為開會中有人對我言語傷害,我必須拿到錄證。若我堅持要這個檔案,我應該用哪一種方式請管委會給我呢?
法律有沒規定我是不知,但區全會對所有權人來講應該要以完全透明的方式面對,否則黑箱作業誰知。你是所有權人也都按規定走,他們沒理由不提供。只是你去魯到來或許他們早就滅證了。建議他們如果有動粗就去驗傷比較快,如果是言語中傷那就要看有無錄音,有些大樓管理公司開會的時候會錄音,你不妨問問。既然有總幹事,一般管理公司面對住戶之間的鬥爭都會採中立,不願介入,建議你該先好好跟總幹事溝通,看他能否提供客觀資料。
HermesParis wrote:請先報警由警方跟管委...(恕刪) +1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請全國的管委會依法行政
green629home wrote:想請教大家,因為前日...(恕刪) 請以 [書面] 向 [管理委員會] 提出申請此 書面 意指 [無法律效力之一般書信] 及 [郵局之存證信函]為證明 申請行為之事證避免採用 口頭申請調閱P.S. 若無 文書或錄影 紀錄會議過程該次會議內容及決議 將無法律效力P.S.2 若該 管理委員會 依舊漠視 區分所有權人 之請求可改以 報案 方式EX.恐嚇 威脅 (需經過事實經過而定 切勿盲目提出報案動作)並連同 報案三聯單 再次主動以 存證信函 向管理委員會 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