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不用透過管委會自行找裝設隱形鐵窗廠商嗎?

小弟購置新屋在8樓,近日有小孩墬樓的新聞,想要裝設隱形鐵窗,詢問管委會給我的答案是,有需要者要他們規定的廠商裝設隱形鐵窗,理由是為了外觀施做才會一樣
請問,我可以自己找認識的廠商裝設嗎?自己找廠商裝設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既然叫做隱形鐵窗,從外觀應該看不出什麼不一樣吧??
關於鐵窗問題..住戶在[滴水線]內做..管委會..無權禁止..這是法的問題...[小孩墬樓]是多麼悲慘的問題..好好替這些小孩想想吧..誰無小孩..不要為著社區外在美觀..失去小孩寶貴的生命..小孩何其無辜呀...大人們多想想..造些陰德吧....
建議在窗戶裝一個防摔落的安全鎖,便宜又不影響到社區美觀,我這一,二天才買,一個不到200元,裝上去窗戶只能開一個小縫

您能先做的是
把可以踩踏的桌椅或櫃子不要擺在窗戶旁或陽台
以減少失足的機會
作隱形鐵窗不用經過管委會同意,因為從外觀看不出來,所以當然沒有影響大樓外觀的問題,
既然都看不出來了哪有什麼外觀一致不一致的藉口
當爸媽的都會擔心小朋友發生意外,我記得有三樣方式可以處理

1. 3樓說的那個鎖,這個方法最便宜,1個窗只要花200-300左右
2. 有種可以鎖的固定紗窗,也不影響外觀,這個比隱形鐵窗便宜約1半價格
3. 就是你說的隱形鐵窗,這個最貴

三個方法都可以,看你自己怎麼選擇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第八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8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82711 號

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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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公告條文, 只要你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不用理管委會
他一直強調大樓外觀顏色,可以不用理會喔,今天我看所有法條也沒有看到要統一樣式統一顏色
窗戶以內可以做阿!
我看某些東南亞國家都把鐵窗裝在屋內。
我剛裝完隱形鐵窗

是不用管委會同意就可以施做的

為了小朋友的安全是該安裝
樺安 wrote:
他一直強調大樓外觀顏...(恕刪)

合法的自己可以裝,就裝
那就配合一下顏色
也沒什困難、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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