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購置新屋在8樓,近日有小孩墬樓的新聞,想要裝設隱形鐵窗,詢問管委會給我的答案是,有需要者要他們規定的廠商裝設隱形鐵窗,理由是為了外觀施做才會一樣
請問,我可以自己找認識的廠商裝設嗎?自己找廠商裝設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既然叫做隱形鐵窗,從外觀應該看不出什麼不一樣吧??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8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82711 號
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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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公告條文, 只要你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不用理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