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有500多戶,公共停車位有近200個,現有的出租辦法已經用了十多年,價格完全沒有反應市場價格調整,然後讓原先的租戶每年有優先承租權,現有的租戶成了既得利益者,用低於周遭市場行情的價格幾乎永遠的承租地下室的公共停車位。
我跟管委會和總幹事提出過這個方法很不公平,想租車位的其他住戶幾乎沒機會。我提出的建議是要不公開抽籤,要不用類似“荷蘭式招標法”的方式(類似上海的車牌拍賣方式),讓住戶投標,例如車位有200個,有300個人參與投標,那就已出價高低次序排列下來第200名的價格為統一的出租價格,這樣的話比現有的制度,應該可以增加社區不少停車位收入,這部分收入可以用來抵免全體500戶住戶的部分管理費,變成500戶都能受益,而不是只是現有的租戶受益。
為了減少管委會對此事的排斥,因為裡面應該有不少現有的車位租戶,也就是既得利益者,我還提議可以讓該年度的管委會成員可以享有優先承租權,但目前和管委會溝通的情況,可以明顯感覺他們不想改變現有做法,而且不想讓這事擴大,所以也不願意讓我的提案在社區的公告欄等地方曝光。
我想問的是,他們這樣做是否合法?除了我一戶戶去找,特別是針對想租車位而租不到的住戶去連署,或者完全沒有租公共車位的人去溝通,有沒有更有效的辦法,大家是不是有遇到類似的情況,是怎麼處理解決的?希望能聽聽大家的寶貴建議。
也就是既得利益者的戶數加起來未超過社區總戶數的半數
因此透過區分所有權會或許會有翻盤的機會
由於透過區分所有權會的決議,管委會就必須遵守執行
但比較麻煩的地方有2個
一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開
二是要讓社區中有越來越多的聲音來出現支持你
關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開除了一年一度的定期會議外
還可以藉由1/5以上的區分所有權人聯署來要求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因此若是支持你意見的人夠多這點應該是不困難
所以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在於第2點
如何讓社區多數住戶能夠支持你的意見
甚至幫你宣傳拉攏更多的住戶來支持你的想法
這才是你能翻案的關鍵只是要怎麼做這得靠你自己想辦法了
不過太複雜的東西基本上住戶是沒有耐心聽的
所以建議你不要將提給總幹事的"荷蘭式招標法"來講給住戶聽
反正重點就是在於公平
所以就算只是簡單建議改為每年一抽,住戶也會很快就了解你要訴求的標的
最後,想靠當主委來修改這制度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同時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都當上委員並能掌握住會議的多數
(或是你有相當特殊的背景)
不然社區雖不大但開起會來狀況並不輸立法院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都不是用講道理就可以解決的阿
住戶500戶,公車位200個,如果有400台車,有200台車沒車位,表示公開抽籤的成功率高
樓主已跟月會提出,就請管委會立案,下個月討論時,樓主到場了解狀況
管委會的月會可以立案,交安全委員專責,說不定不用等到年會就可以辦理抽籤
如果管委員採拖字訣,要到年會討論,就要全民公投了,樓主要去運作
找住戶或找安全委員或其他委員(委員能在月會提案)
公有車位,原本規劃是幾個,現在是幾個,有沒有多畫車位,這是漏洞
我社區每戶1車位,總共300個,管委會多畫20個車位實公用,暗出租
去年住戶爆了,縣府來函違法,取消了
今年再用別的名目重來一次,那天我遇到較熟的管理員,我說你們沒事找事做啊